深化城区沿河洗涤管控实施意见内容摘要:

组织开展为期 1 个月的集中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错时执法、重点执法、法制教育等方式, 落实全天候、全覆盖执法。 集中整治月期间,对每个红色管理河埠头每周至少处罚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间:集中专项执法行动 7 月 20 日前完成,后常态化执法) (四)全员化劝导。 依托市民巡访团、环保志愿者、党员护河、青春护河、巾帼护河等公益力量开展沿河陋习文明劝导。 同时,社区(村)护河队每天开展巡河劝导,对沿河洗涤集中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劝导力度,定岗、定人、定点落实重点对象的上门劝导,形成 “ 社区(村)主导、志愿先行、社会参与 ” 的沿河陋习文明劝导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 单位:区妇联、团区委、灵芝镇、东浦镇及各街道,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五)常态化曝光。 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曝光沿河陋习,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在社区(村)公开栏开设 “ 红黑榜 ” 、社区(村)河埠头曝光台基础上,推进设立小区沿河陋习曝光台,实现对较多洗涤的红色管理河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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