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管理办法公寓住宅(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此资料来自企业 (八)房屋幢、户号已编排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九)已实行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条 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四图一书。 (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化规划图及区详细规划说明书); (二)住宅区内所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竣工图纸(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项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图); (三)住宅区内房屋、公共 服务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清单及产权归属证明; (四)住宅区销售时公布的物业管理方案与承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此资料来自企业 (五)各公用设施设备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以及保修书; (六)单项工程承、发包合同及保修责任书; (七)物业移交方案、物业清单和房屋业主汇总表; (八)维修基金归集凭证。 第九条 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程序与要求: (一)住宅区物业出售单位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60天内,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住宅区移交验收接管书面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同时将申请书和资料送业主委员会 ﹔ (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接到申请书和有关资料齐全后15天内,经初步审查,听取业主委员会意见后,确定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的时间、要求和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小组组成名单,书面通知住宅区物业出售单位和业主委员会; 此资料来自企业 (三)在市物业管理主管。常德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管理办法公寓住宅(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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