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人资-人事004员工劳动合同管理v内容摘要:

月(自入职之日起签订)。 总部、大区、分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门店副经理(含)以下员工: 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个月(自入职之日起签订)。 续签合同员工 总 部各中心部门副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大区副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分部副经理级(含但不包括门店副经理)以上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期限为两年。 总部、大区、分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门店副经理(含)以下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期限为一年。 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 签订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必须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 乙方的亲笔签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 名一致。 总部员工、大区所有员工及分部管理人员劳动合同需盖总部公章及法人章。 分部普通员工劳动合同需盖分部公章及法人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本人保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门存入该员工副档。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国美-人资-人事 004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2020720 第 3 页 共 4 页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违者必究 对于新入职员工, 手续齐全的,应在员工入职当日与新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在新员工入职后 7 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 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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