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对被担保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不得为信用等级 低、资信状况差的亏损企业进行担保。 不得为个人和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不得高于被担保人注册资本的 1/3。 第十五条 对外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 50%0 第十六条在不对等及无制约措施的情况下 ,公司不得单方面为任何其他单位进行担保 , 否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五章 日常经营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应收账款风 险控制。 (一 ) 建立应收账款责任人制度 , 明确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权、利。 (二 ) 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监控。 由投资管理部和财务部组成控制小组定期进行检查 ,督促责任人按期回收账款。 如发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 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和经办人进行相应处罚。 (三 ) 建立其他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避免出现坏账。 (四 ) 建立客户档案 ,对客户信用进行评级。 第十八条 存货管理风险控制。 (一 ) 建立严格细致的库房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二 ) 制定库房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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