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精品文档-doc】内容摘要:

于 3% ,长度不宜小于 50m。 当主、次干道和支道纵坡变更处的相邻两个坡度代数差大于 2%时,应设置竖曲线。 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 100m,竖曲线长度不应小于 15m。 第 条 经常通行大量自行车的厂内道路的纵坡,宜小于 %;最大纵坡不应大于 %。 当纵坡为 ~ %时,限制坡长应符合表 的规定。 自行车道 纵坡限制坡长 表 纵坡(%) 限制坡长( m) 300 200 150 第 条 厂内道路边缘至相邻建(构)筑物的净距,不宜小于表 的规定。 厂内道路边缘至相邻建(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表 相邻建(构)筑物名称 最小净距( m) 建筑物外墙 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无出入口时 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有出入口但不通行汽车时 管线支架 管线支架 注: ① 表中最小 净距:城市型厂内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公路型厂内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 ② 跨越公路型厂内道路的单个管线支架至路面边缘最小净距,可采用1m。 ③ 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管线至厂内道路边缘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④ 当厂内道路与建(构)筑物之间设置边沟、管线等或进行绿化时,应按需要另行确定其净距。 第 条 专供电瓶车行驶的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宜按表 的规 21 定采用。 专供内燃叉车行驶的道路主要技术指标 ,宜按表 的规定采用。 电瓶车道 或内燃叉车道,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 经常行驶电瓶车或内燃叉车的厂内道路,应按电瓶车道或内燃叉车道的要求确定纵坡和路面结构。 电瓶车道主要技术指标 表 技术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计算行车速度 km/h 8 单车道路面宽度 m 2 双车道路面宽度 m 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 m 4 停车视距 m 5 会车视距 m 10 最大纵坡 % 4 竖曲线最小半径 m 100 注 : ① 当场地条件困难时,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可减少 1m。 ② 仅行驶叉式电瓶车时,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应按其主要技术性能确定。 ③ 除车间引道外,在道络纵坡变更处的相邻两个坡度代数差大于 2%时,应设置竖曲线。 内燃叉车道主要技术指标 表 技术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3t 叉车 5t 叉车 计算行车速度 km/h 15 15 单车道路面宽度 m 双车道路面宽度 m 4 6 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 m 6 8 22 停车视距 m 15 15 会车视距 m 30 30 最大纵坡 % 8 8 竖曲线最小半径 m 100 100 注: ① 当场地条件困难时,表列路面内边缘最小转弯半径可减少 2m。 ② 行驶 5t 以上叉车或侧向叉车时,道路主要技术指标,应按其主要技术性能确定。 ③ 除车间引道外,在道路纵坡变更处的相邻两个坡度代数差大于 2%时,应设置竖曲线。 第 条 大、中型厂的主、次干道,当人流集中、采用混合交通影响行人安全时 ,应设置人行道。 经常通过行人而无道路的地方, 亦应设置人行道。 沿主干道设置的人行道宽度,可采用 ;其它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 当人行道宽度超过 ,宜按 的倍数递增。 干道两侧人行道的纵坡,可与干道的纵坡相同。 当人行道的纵坡大于 8%时,宜设置粗糙面层或踏步。 人行道的危险地段,应设置栏杆。 人行道的横坡,宜采用 1~ 2%。 人行道边缘至屋面为无组织排水的建筑物外墙最小净距,可采用 ;人行道边缘至屋面为有组织排水的建筑物外墙最小净距,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节 露天矿山道路 第 条 露天矿山 道路宜划分为生产干线、生产支线,联络线和辅助线。 一、生产干线为采矿场各开采台阶通往卸矿点或废石场的共用道路。 二、生产支线为开采台阶或废石场与生产干线相连接的道路;或一个开采台阶直接到卸矿点或废石场的道路。 三、联络线为经常行驶露天矿生产所用自卸汽车的其它道路。 四、辅助线为通往矿区范围内的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的采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 85 辆以上的生产干线,可采用一级露天矿山 23 道路。 二、汽车 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 85~ 25( 15)辆的生产干线、支线,可采用二级露天矿山道路。 当条件较好且交通量接近上限时,可采用一级露天矿山道路;当条件困难且交通量接近下限时,可采用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三、汽车的小时单向交通量在 25( 15)辆以下的生产干线、支线和联络线、辅助线,可采用三级露天矿山道路。 注: ① 条文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运量较小部门的矿山。 当条件较好且交通量稍小于 15 辆时,可采用二级露天矿山道路。 ② 当露天矿山道路同时具有厂外道路性质时,应同时符合相当等级厂外道路的要求。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宜按表 的规定采用。 计算行车速度 表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 一 二 三 计算行车速度( km/h) 40 30 20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路面宽度,宜按表 的规定采用。 生产线(除单向环行者外)和联络线宜按双车道设计。 联络线在条件困难时可按单车道设计;辅助线可根据需要按单车道或双车道设计。 当单车道需要同时双向行车时,应在适当的间隔距离内设置错车道。 错车道的设置,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露天矿山道路路面宽度 表 注: ① 当实际车宽与计算车宽的差值大于 15cm 时,应按内插法,以 24 为加宽量单位,调整路面的设计宽度。 ② 辅助线的路面宽度,在工程艰巨或交通量较小的路段,可减少。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路肩宽度,宜按表 的规定采用。 路肩宽度 表 车宽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八 路肩宽度( m) 挖方 填方 注: ① 挖方路基的单车道路肩宽度或双车道外侧无堑壁的路肩宽度,不得小于 1m。 当挖方路基外侧无堑壁、原地面横坡陡于 25176。 时,路肩宽度应再按车型大小增加 ~ 1m。 ② 填方路基的填土高度大于 1m 时,路肩宽度应按车型大小增加 ~1m。 ③ 当路肩上需要设置墙式护栏或挡车堆时,路肩宽度应结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予 以增加。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宜采用较大的圆曲线半径。 当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表 所列最小圆曲线半径。 最小圆曲线半径 表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 一 二 三 最小圆曲线半径( m) 45 25 15 注:当采用六至八类车宽时,露天矿山道路的最小圆曲线半径,应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 在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或地形复杂的路段,采用最小圆曲线半径仍有困难时,一、二级露天矿山道路的最小圆曲线半径可适当减少,但分别不得小于二、三级露天矿山道路的最 小圆曲线半径;交通量较小且无发展远景的三级露天矿山道路的最小圆曲线半径可按车型大小及实践经验减少到汽车最小转弯半径的 倍(采用一至五类车宽)或 倍(采用六至八类车宽),并分别不得小于 12m或 18m。 当减少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专供抢险或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辅助线,不得降低标准。 25 在平坡或下坡的长直线段的尽头处,不得采用小半径的圆曲线。 如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需要采用小半径的圆曲线时,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并应在弯道外侧设置挡车堆等安全设施。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当采 用的圆曲线半径小于表 中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应在圆曲线上设置超高;当速度限制在 15km/h 及以下时,可不设置超高。 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表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 一 二 三 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m) 250 150 100 超高横坡应按表 所列数值范围采用。 当超高横坡值小于或等于路拱坡度时,应设置等于路拱坡度的超高,外侧车行道绕路中线旋转。 当超高横坡值大于路拱坡度时,外侧车行道应先绕路中线旋转,待与内侧车行道构成单向横坡时,再 绕路面加宽前的内边缘或仍绕路中线旋转,直至设计采用的超高横坡值。 因设置超高而影响边沟排水时,应将边沟沟底标高适当调整。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当圆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 200m 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路面。 双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 的规定采用;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列数值的 50%采用。 在工程艰巨的路段,可将加宽值的 50%设在弯 26 道外侧。 路面加宽后,路肩宽度仍应 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 注:当采用的圆曲线半径值和汽车轴距加前悬值在表列各相邻两值之间时,可按内插法计算加宽值。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可不设置缓和曲线。 当圆曲线既设超高又设加宽时,其加宽缓和段长度可与超高缓和段长度相等( 超高缓和段长度,可按附录三计算确定);不设超高仅设加宽时,应设置不小于 10m 的加宽缓和段长度。 27 超高、加宽缓和段宜设在紧接圆曲线起点(或终点)的直线上。 在地形困难地段,可将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一部分插到圆曲线内,但插到圆曲线内的长度不得超过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 50%,且插到圆曲线后所剩余的长度不得小于 10m。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相邻两个同向圆曲线可径相连接。 当相邻两个同向圆曲线间的直线长度较短时 ,宜改变半径合并为一个单曲线或复曲线。 复曲线的两个半径的比值,不宜大于 2。 复曲线的超高、 加宽不相同时,应按超高横坡之差、加宽值之差,从公点向较大半径的圆曲线内插入超高、加宽过渡段,其长度为两个超高缓和段长度之差;当两个圆曲线仅加宽不相同时 ,应在较大半径的圆曲线内设置加宽过渡段,其长度可采用 10m。 如改变半径有困难时,可将两个同向圆曲线间的直线段按两个圆曲线的超高设置单向横坡,此时加宽可自两个圆曲线的切点以一直线连接。 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均不设超高、加宽时 ,可径相连接。 当均设置超高时 ,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应有设置两个超高缓和段长度的距离。 第 露天矿山道路在圆曲线和竖曲线 处的视距,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 视距 表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 一 二 三 停车视距( m) 40 30 20 会车视距( m) 80 60 40 在工程艰巨或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设置分道行驶的设施或其它设施(如反光镜、限制速度标志、鸣喇叭标志等)。 当圆曲线处视距不符合规定时,横净距以内的障碍物,除对视线妨碍不大的稀疏树木或单个管线支架、电杆、灯柱等可保留外,应予以清除。 横净距,可按附录四计算确定。 在寒冷冰冻、积雪地区,纵坡较大的路段,视距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长。 第 露天矿山道路采用回头曲线时,其主要技术指标应按表 的规定采用 ,并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和在其外侧设置挡车堆等安全设施。 28 注: ① 当采用六至八类车宽时,露天矿山道路的最小主曲线半径应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 ② 半径等于或小于最小主曲线半径、转角大于 150176。 的圆曲线,亦可按回头曲线处理。 ③ 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列数值的 50%采用。 ④ 表中汽车轴距加前悬为 的双车道路面加宽值系按表列最小主曲线半径增加一个相应的计算车宽值后算得的,但括号内的数值系仍按表列最小主曲线半径算得的。 ⑤ 当采用的最小主曲线半径值和汽车轴距加前悬值在表列各相邻两值之间时,可按内插法计算加宽值。 在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或地形复杂的路段,采用回头曲线主要技术指标仍有困难时,一、二级露天矿山道路的回头曲线主要技术指标可适当 降低,但分别不 29 得低于二 、三级露天矿山道路的回头曲线主要技术指标;交通量较小且无发展远景的三级露天矿山道路的回头曲线最小主曲线半径可按车型大小及实践经验减少到汽车最小转弯半径的 倍(采用一至五类车宽)或 倍(采用六至八类车宽),并分别不得小于 12m 或 18m,其最大纵坡可增加 %。 当降低回头曲线主要技术指标(如最小主曲线半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等)时 ,应设置限制速度 标志。 专供抢险或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辅助线,不得降低标准。 第 条 露天矿山道路的纵坡,不应大于表 的规定。 最大纵坡 表 露天矿山道路等级 一 二 三 最大纵坡(%) 7 8 9 在工程艰巨或受开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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