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信息报送及奖励考评制度内容摘要:

有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有义务向上级业务部门将自己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报送的方法进行宣传,多观察、善思考、勤动笔,做到每人每年撰写信息不得少于 10 篇,休假、病假、事假等,均不影响信息任务的完成,当年任务未完成者,年终不予评选先进。 (四)信息报送程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 所写信息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相关部门。 属于业务范围内信息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属于办公室范围内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若引用其他部门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或作者,也要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才可上传(引用、转载信息不予奖励)。 重要信息实行局主要领导审签制。 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向有关部门报送。 二、奖励标准 党报党刊;上级党委政府网站、信息简报;各业务主管部门网站、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按以下标准兑现奖金: 信息被本局网站、微信平台等采 用,每篇奖励 10 元; 信息被《 **信息》、《信息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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