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通知内容摘要:

,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指挥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 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增强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能力,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统筹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 完善军地职合组织指挥、救援力量 调用、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按照民政部救灾装备基本配备推荐标准,将救灾装备建设列入各级防灾减灾规划,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救灾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各级救灾装备建设。 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 (三)强化防灾减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有序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机制。 完善救灾补助政策,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 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机制。 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筹集、使用管控机制。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落实救灾物资协议代储机制,规范和引导救灾捐赠工作。 (四)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自然资源环境调查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体系,落实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加强各类灾害监测站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研,建立健全灾害风险数据库。 完善灾害风险管理的标准、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体系。 加强灾害综合研判,建立重大项目综合灾害风险 评价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全国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配合建设国家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 推进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统筹发展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等骨干工程建设 ,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提高城乡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灾害防御性能,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推广安全医院工程建设。 加强中小河流、水库、山洪 地质灾害防治,加大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实施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等搬迁避让工程。 (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制度,加快推动制定各地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救灾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救灾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以专家智库为决策支撑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力量体系。 整合政府、社会与市场的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完善应 急响应启动标准,细化应对工作流程,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完善救灾防病的卫生应急机制,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长效工作机制。 结合精准扶贫,将减灾安居工程纳入民生工程,整合民政灾后重建补助、农房灾害保险理赔以及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水库和生态移民等资金。 建立评估、听证制度,加强监管,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 (七)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 别和评估认定工作,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加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规范管理。 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街道创建工作。 统筹做好 “ 国际减灾日 ” 、 “ 世界气象日 ” 、“ 国家防灾减灾日 ” 等主题活动日(周)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防灾避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八)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对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明确政府、社会、市场三个 方面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健全动员协调机制,建立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 xx 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积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依法、有序、高效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服务等相关措施,探索建立救灾紧急征用补偿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减灾救灾服务项目清单及标准体系。 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 (九)加强借助市场手段分担风险能力建设。 发挥保险等金融市场手段的积极作用,完善应 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扩大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推进保险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提高参保率,科学合理分担灾害风险。 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的能力,鼓励各地探索巨灾风险的市场化分担模式,提升灾害治理能力。 (十)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大数据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地理信息、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卫生应急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培育和发展专业队伍。 发挥减灾委专家委的参谋咨询作用。 建立激励 机制,加强高等教育自然灾害及风险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继承和创新合作交流机制,拓展合作交流领域,积极参与国内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防灾减灾综合研究能力。 四、重大项目 (一)防洪排涝抗旱减灾保障工程。 按照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战略部署和省政府责任分工,在已编制完成《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快推进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西水东调及河湖连通、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重要堤防加固等 5 项近期重点项 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与政策支持,力争 “ 十三五 ”期间开工建设。 同时,加快实施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矮围网围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环境整治 3 大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湖区水环境恶化。 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 尽快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及灌区、莽山水库、洞庭湖治理、长江流域重要蓄滞洪区建设、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和河道整治工程等在建工程,尽早发挥效益。 二是深化项目前期论证,有序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 目前期工作。 具备条件的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二)防震减灾建设工程。 针对国家、社会、重大工程对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的强烈需求,建设全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形成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和重点区域的地震预警能力。 重点建设省地震监测与预警中心项目。 集成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数据处理中心、紧急地震信息服务中心、地震信息网络通信中心、技术保障中心、省地震台网数据备份中心。 承接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 xx 分项目,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地 震预警骨干台网,实现 “ 一县一台 ”。 在此基础上,以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为重点,建设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台网。 实现全省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区域地震预警及信息发布,震后58 分钟内生成 20 公里控制精度的仪器烈度分布图,震后 30 分钟至24 小时内给出地震灾情评估结果;实现对国家地震预警中心的地震预警信息转发,为高铁、地铁、核电、重要生命线工程等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三)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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