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教育导致部分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或承担不起高昂的 “ 入学费 ” 而流落社会,特别是近年来,高中教育环节限额招录,致使一些初中毕业生无学可上的问题更加严重。 高中教育的缺失使这部分人群没有学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游离于家庭、学校和社会关爱之外,最终发展成为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高危人群。 二是学校法制教育制度的不完善。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个学校均应有一 名法制副校长,但是目前全市的中小学校对此落实的不到位,即使有的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开展工作。 另外,学校的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形式单一,难以收到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三是学校教育的 “ 等级 ” 观念严重。 体现在过度关注优生,过度关注成绩。 有的甚至不惜用重金来 “ 挖 ” 尖子生,而对学生的品德修养教育重视不够,对一般学生,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的那部分学生大多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放任自流,不管不问。 此种教育理念极易导致两极分化,一部分学生因为学业掉队继而思想掉队,自卑自闭,或自暴自弃,或用异常行动来引起师生的 “ 重视 ” ,久之,则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社会原因 一是社会上不良思想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腐败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沉渣泛起;封建迷信、吸毒贩毒、赌博、卖淫嫖娼等现象仍然存在;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违背传统美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在一些领域蔓延而一时难以完全杜绝等等。 这些消极因素对青少年正在形成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信念造成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一旦其思想道德底线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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