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共性问题及建议内容摘要:
有的不认质乱认价,不写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不作市场调查询价,胡乱认价;有的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互相串通搞虚假签证,抬高材料价格。 , 隐蔽工程相关资料严重缺乏。 根据相关法规,隐蔽工程实施后,需要业主代表、监理、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共同验收确认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现实情况是各方对于这块管理较薄弱,监理单位没有尽职尽责,其提供的资料可能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 监理存在 “ 走过场 ” 的现象。 对于现场测量的高程、标高等数据把关不严,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原始测量数据填写报验,对工程隐蔽签证不实、虚签、多签工程量的鉴证问题,基本上只能靠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经验判断,增大 了审计风险。 在工程结算审计中,继而由此产生了一些争议。 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超付工程款的情况。 超付工程进度款存在资金流失风险。 一旦超付,尤其金额超付较多时,项目业主在工程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会受到挑战或逐步丧失,施工单位会以各种理由干扰业主对项目进度的管理和造价的控制,在最终结算审计时不积极配合,致使审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五)项目竣工方面 ,无质检、竣工验收等就交付或投入使用。 不全。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未能完整归档,造成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无法建立完整的工程资料档案,并按要求报送工程结算所需资料。 审计过程中,后补资料的现象比较严重,从而使审计工作周期拉长、风险加大。 二、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问题产生的六个方面原因。 部分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受利益驱动,不按政策法规行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导致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失控。 项目前期决策未经过严格的科学评价、评估和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形同虚设,项目实施过程中 “ 长官意志 ” 色彩浓厚, “ 拍脑袋 ” 、 “ 形象工程 ” 比比皆是。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呈现出项目多涉及面广,投资额逐年加大的特点,但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未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彼此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监督标准不一,监管力度不同,尤其是有些监督部门的检查流于形式,只停留在出具处罚决定上,没有对处罚决定跟踪落实,大大。浅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共性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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