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政主导的工会模式内容摘要:

然是欲说还休。 这就使得依附于雇主的企业工会体制难以支撑起有效维权的重任,导致集体协商和员工参与等维权机制在相当程度上流于形式。 再次,强调突出维权但不搞对抗,放弃罢工权,这也是出于维护政治稳定的需要。 2020 年末,全国总工会提出 “ 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 的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 ,认 为中国要发展的 “ 和谐劳动关系 ” 具有主体利益关系一致性和合作性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尊重和承认利益差别,追求合作共赢。 这意味着,中国在未来一个时期不会为罢工权进行立法,工会也不谋求以对抗的形式为职工争取利益。 在这种背景下,突出维权主要是强化国家对劳动关系的积极干预,通过宏观层面上的法规建设,来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平和正义。 这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中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方式,而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协调由于企业工会的孱弱而只能是一种辅助方式。 所以,从工会维权方式和组 织结构的选择来看,其突出维权的主要目标是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政治稳定,发挥工会作为党的群众工作部门的作用,做好党与职工队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工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职工做好维权工作,取决于它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定位以及以何种方式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二、 “ 党政主导的工会模式 ” 的主要内涵 笔者将当前我国的工会模式概括为 “ 党政主导 ” ,不仅是因为在工会十五大报告及具体的工会工作中已有类似提法,而且在于它切合目前工会工作所遵循的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这种工会模式主要有以下内涵 : (1)坚持执政党 对工会的领导,这种领导体现在政治路线、大政方针到组织人事等各个方面。 工会之于党和国家,是桥梁、纽带、基础、支柱,这一点从未改变。 (2)只能搞一个工会,维护工人阶级团结和工会组织统一。 这使我国的工会立法无法与相应的国际核心劳工公约对接,也无法完整接纳和保障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争议权所代表的集体劳权。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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