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观后感汇总六篇内容摘要:

;司法在教会人们不用尊重基本的程序。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书中不无嘲讽地说,政府干预司法的结果,是民众对法律的漠视和对政府的崇拜,人们在遇到司法麻烦时,首先想到 “ 只要与政府有一丝一缕关系,便可以除政府之外天不怕地不怕 ”。 旧制度下的政府就是这样,以国民或公共利益为名,把暴力正常化、正当化,法国人耳濡目染,从政府那里学会了无视权利、法律、程序,并崇尚专断、暴力的政治心态,国家就这样完成了民众 的革命教育。 这一教育的结果是培养了在奴役和革命之间摇摆的人民,除了接受奴役和发动暴力革命,国民不知道该如何自主地进行政治行动来治理自己的事务,从而建立了充满自私和敌对的社会。 自由自治被破坏,使得责任伦理和尊重精神丧失,成为革命的土壤。 因为,民众蔑视法律的结果是: “ 倘若人民偶然激动起来的话,最微小的波动立即就可将人民引向暴力,这时,镇压人民的,也总是暴力和专权,而不是法律。 ” 托克维尔不禁哀叹: “ 人们常常抱怨法国人蔑视法律;哎呀。 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学会尊重法律啊。 ” 更何况我们长期期缺乏(如法治 、民主、人权、仁爱、契约精神、宽容妥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仇必和而解、和而不同、和谐共处等)的公民教育的社会,迷信 “ 阶级斗争 ” ,对 “ 胜王败寇 ”思想的崇拜,祈盼伟人强人或包青天、清官情结、人治思想的草民心态和主奴意识,仍是当下中国国民主流意识形态。 今天中国民众比当年法国民众更迷信革命和暴力。 如果作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偶然事件就会造成政治崩溃和社会解体的毁灭性灾难,随时可能发生。 以暴制暴,以暴易暴,玩火者必自焚的自我摧毁逻辑,也会暴露无遗。 篇三 近日,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全社会 引起强烈反响,该片不仅全面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改革成果,也宣示了党中央进一步深化法治改革的坚定决心。 法治其实就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对于走向复兴之路的中国来说,法治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是我党执政兴国的支柱;是指引中国改革这艘航船在风雨中不变航向的灯塔。 在笔者看来,在这个 “ 治 ” 的过程中,需要把握三个层次。 法治中国,国要善治,须先有良法。 古语云: “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 一部好的法律 对一国之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立良善之法,其根本途径在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要求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尊重客观规律,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民主立法就是让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建立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机制,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真正成为保护人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良法。 法治中国,国要善治,需要严格执法。 有了良法善法,也仅仅只是 “ 一纸条文 ” ,更多的还需要我们严格执法。 应当看到,当下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律的权威,削减了政府的公信力。 唯有严格执法,建设高效的法制实施体系,将 “ 纸面法 ” 落实为 “ 行动上的法 ” ,真正做到 “ 法立,有犯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 才能切实推进法治国家的进程。 法治中国,国要善治,在全民内心根植 “ 法治精神 ” 才是其最终的应许之地。 我们的祖先常常将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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