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汇编doc(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 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 ; ; ; ; ;。 (八)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名称的变更; (九)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 6 页 共 11 页 (十)订立的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合同; (十一)发生重大债务或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 (十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5%以上; (十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达 2%以上; (十五)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十六)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经理发生变动; (十七)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停顿、生产资料 采购、产品销售方式、产品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渠道发生重大变化; (十八)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九)新的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显著影响; (二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二十二)法院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制权的股东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 份; (二十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 (二十四)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二十五)预计出现资不抵债; (二十六)获悉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上市公司对相应 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 (二十七)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正受到中国证监会处 罚; (二十八) 根据现行规定认为应予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以上的子公司出现上述情形 的,视同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十条 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公司可以主动、及 时地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 略、经营理念、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 7 页 共 11 页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未公开信息自其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可能发生之日或应 当能够合理预见结果之日的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即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 流程。 未公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一)未公开信息应该由负责该重大事件处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组 织汇报材料,就事件起因、目前状况、可能发生影响等形成书面文件,交部门负 责人签字后通报董事会秘书及分管副总,董事会秘书应即时呈报董事长。 董事长 在 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 工作; (二)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收到的报送材料内容按照公开 披露信息文稿的格式要求草拟临时公告,经董事会批准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当就重大事件的真实性、概况、发展及可 能结果向分管副总询问,在确认后授权消息披露职能部门办理。 董事会闭会期间, 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临时公告; (四)信息公开披露后,主办人员应当就办理临时公告的结果反馈给董事、 监事、总经理及分管副总; (五)如公告中出现错 误、遗漏或者可能误导的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告作出说 明并进行补充和修改; (六)公司在媒体刊登相关宣传信息时,应严格遵循宣传信息不能超越公告 内容的原则,其内部审核或通报流程参照本条前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外投资部门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进行 积极配合,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以及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 露。 第二十三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二)定期报告及出席会议董事或监事签 名须披露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 书组织完成披露工作,报董事长签发后予以披露; (三)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出售、收购资产与关联交 易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方面内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华东医药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汇编doc(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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