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宪法至上观念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内容摘要:

权力的政治基础之上,中国历史上几千年压迫剥削的历史才一去不复返了。 确立宪法权威,就是要在不断消逝的历史长河中,始终明确我国的国家本质,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思想。 现行宪法所确立的民主法治的建设发展要求,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在总结各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出来的符合未来中国发展需要的发展路径。 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再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将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充分运用到各项实践当中,使得中国人民在掌握国家政权的基础之上,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逐步取得了一个个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伟大进步。 现行宪法当中所规定的 “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的基本指导方针,还将在未来的民主法治发展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的指引性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物质文明发展进步的同时,各项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制度文明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回顾新中国发展初期的历程,反思发展进程中的曲折 与困难,面对现代民主法治的成就,我们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权威的重要性。 因为抛弃宪法,我们将面临各种不可预见的困难和阻碍。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宪法权威不断确立的今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设计将会更加完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民主法治建设道路将会不断铺陈开来。 权利与权力平衡需要宪法至上 我国现行宪法在明确国家性质的基础上,在确立了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内容的背景之下,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构所应运用的权力内容。 这种设计既反映出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要求,更反映 出宪法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要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一种宪法设计安排,并通过宪法条款来予以明确。 我国现行宪法,即 1982 年宪法,在宪法结构上有一个很大的调整。 那就是将宪法内容中,原来位于国家机构一章后面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一章,放到了国。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