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探头作用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决策程序不到位,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宅基地审批等资源配置不公平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影响村务监督委员会 “ 探头 ” 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意识淡薄、认识偏差是影响村监委 “ 探头 ” 作用发挥的思想因素。 当前,不少村干部没有从促进村务管理、改善干群关系等积极方面来看待村务监督委员会,而是更多地考虑村监委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 有极少数村干部认为村监委主任到 村委会坐班,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有抵触情绪;有些村把村监委主任当作一名副职在使用,村监委主任完全听从村委会书记、主任的 “ 差遣 ” ;有些村干部更是心存私念,害怕 “ 微权力 ” 被 “ 削弱 ” ,不愿接受监督,担心被监督之后,约束多了,自己权力就小了,以权谋私的空间就没了。 (二)组织交叉、定位模糊是影响村监委 “ 探头 ” 作用发挥的体制因素。 理论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该是一个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并驾齐驱的实体机构,职能分明,独立性强。 但事实上,村监委却时常会受到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束缚,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一般情况下,素质较高 、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民,首先会被作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此外,由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权力空间上的种种差距,在换届选举时,村委会主任一职往往比村监委主任更有吸引力。 因此,村监委成员素质通常逊于村 “ 两委 ” 成员,这种成员结构必然对村监委的有效运行产生弱化倾向。 (三)结构失衡、业务薄弱是影响村监委 “ 探头 ” 作用发挥的素质因素。 绝大多数村年轻人外出打工的较多,部分村组织发展新党员不积极,党员队伍严重老化,党组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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