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地产集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摘要:

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并承担同样责任。 ( 9)承担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道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需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第三方索赔费用。 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保证达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标准要求,承担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费用。 ( 10)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相关部门规定自行负责清理并运出本工地。 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 11 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 承担。 若乙方不及时按相关职能部门指令 清运,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服从。 ( 11)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 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 12)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 13)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 移交甲方为止。 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遗失,乙方出资修复添置。 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责任导致乙方的成品破坏(如抹灰、砌筑、面砖等),修补责任由乙方负责,修补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 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 15)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及顺利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完成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报批工作。 ( 16)乙方须无条件确保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并采取甲方 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否则甲方有权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甲方代支的工资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乙方并承担该笔资金3%的月利息(该利息计算从支付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日)。 (四)甲方、监理单位、乙方的工作往来程序:除甲方另有明确之外,甲方、乙方双方的工作往来均先经过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甲方或者送乙方。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须编制详细的可供监理检查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有管理人 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资格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含分包及甲方供材料)、乙方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现场配合事项、成品保护措施等的施工 12 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单位、甲方审批; 开工之日起 30 天内,乙方提交各分部工程专项方案(含构造节点大样图)报送监理单位、甲方审批;甲方和监理单位在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乙方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乙方按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监理单位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 (一)工期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 (如下 雨、下雪、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不顺延;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不顺延 (若一天内停电、停水超过 8 小时,该时间予以顺延,但必须经监理签证和甲方认可才生效 );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 指令。 (三)工期延误 :除遇国家政策制约的情况和不可抗力的地质灾害需停工的工期予以顺延外,其它情况均属工期延误。 (四)由于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十五天以上的,从第十六天开始计算,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 1000 元 /天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前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的,按每提前一天 1000 元人民进行奖励。 十、工程质量与检验 (一)质量与验收 按照相关质量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设计要求、质监规定等分别进行办理隐蔽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符合质量验评标准规定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和办理签证手续。 如乙方的工程质量未达到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须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若乙方 13 未在甲方和监理单位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仅根据合同与乙方就经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指令后 10 天内完成退场,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 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12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甲方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总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且工期不予顺延。 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并通知甲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具体如下: ( 1)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验槽 )→桩基施工、验收→地梁钢筋绑扎→地梁模板→地梁混凝土→地下室施工; ( 2)主体工程: 测量放线→框架柱、剪力墙施工→支底模板、钢筋绑扎 及安装 →混凝土→养护 ( 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 ( 4)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防水→收口→打胶; 14 ( 5)瓦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或挂瓦条→屋面瓦等面层; ( 6)设备安装: ①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②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 ③线管暗设定位→箱 、底盒安装定位→穿通铁丝 ( 7)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中间验收 ( 1)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要求并达到甲方验收要求,每分项分部工程检验流程为:乙方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全面检查、甲方抽查→乙方整改→总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 ( 2)乙方每分项分部工程工期是指从乙方计划施工开始到总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为止。 ( 3)乙方应提前 4 小时(工作时间段)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检验,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甲方参与检验。 通知包括中间验收的内容、验 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总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乙方整改完成后经过乙方自检达到验收要求的,由乙方在整改达到验收要求前 4 小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甲方参与验收。 ( 4)甲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4 小时(工作时间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8 小时(工作时间段)。 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 5)乙方应在中间验收前完成自检并确保达到检验要求,如同一部位两次以上中间验收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违约责任。 甲方、总监理工程师视情况要求停工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 15 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水电管线、涂料、门窗安装、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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