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业务工作原则 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 《工业原材料事业部管理手册》及《工业原材料事业部项目运营作业指导书》 执行,对 合作 企业的资质进行认真核查。 驻外业务人员需密切关注所驻业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做好与所驻业务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并且关注所涉及产品的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价格情况,每周汇总资料向项目组汇报。 各项目在与所驻业务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驻外业务人员需第一时间知悉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单价, 发货时间,到货时间等,并且监督所驻业务单位的合同签订。 驻外业务人员需要每周五之前将当周所签订的购销合同以 EMS快递形式寄回项目部。 涉及增值税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往来收据等重要票据,驻外业务人员需要亲自将票据送回到总公司,涉及大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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