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内容摘要:

4. 5. 7. 2 楼梯、电梯传送设备等处要便于维护和清扫、洗刷和消毒。 4. 5. 8 通风 4. 5. 8. 1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1: 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4. 5. 8. 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 2m 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4. 5. 8. 3 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 4. 5. 9 采光、照明 4. 5. 9. 1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IV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 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 220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 110lx。 4. 5. 9. 2 位于工作台、食品和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4. 5. 10 防鼠、防蚊蝇、防尘设施 建 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孽生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4. 6 卫生设施 4. 6. 1 洗手、消毒 4. 6. 1. 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 4. 6. 1. 2 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 200 人以内者,按每 10 人 1 个, 200 人以上者每增加 20 增设 l个。 4. 6. 1. 3 洗手设施还应包括干手设备 (热风、消毒干毛巾、消毒纸巾等 );根据生产需要,有 的车间、部门还应配备消毒手套,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指甲刀、指甲刷和洗涤剂、消毒液等。 4. 6. 1. 4 生产车间进口,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 (卫生监督部门认为无需穿靴鞋消毒的车间可免设 )。 4. 6. 1. 5 消毒池壁内侧与墙体呈 45176。 坡形,其规格尺寸应根据情况务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为目的。 4. 6. 2 更衣室 4. 6. 2. 1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 (架 ),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 20cm 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4. 6. 2. 2 更衣室还应备有穿衣镜,供工 作人员自检用。 4. 6. 3 淋浴室 4. 6. 3 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设置,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 20— 25 人设置 l 个。 4. 6. 3. 2 淋浴室应设置天窗或通风排气孔和采暖设备。 4. 6. 4 厕所 4. 6. 4. 1 厕所设置应有利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值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清况适当设置。 4. 6. 4. 2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4. 6. 4. 3 设置坑式厕所时 ,应距生产车间 25m 以上,并应便于清扫、保洁,还应设置防蚊、防蝇设施。 5 工厂的卫生管理 5. 1 机构 5. 1. 1 食品厂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 1. 2 管理机构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5. 2 职责 (任务 ) 5. 2. 1 宣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5. 2. 2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5. 2. 3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 5. 2. 4 定期进行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5. 3 维修、保养工作 5. 3. 1 建筑物和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不污染食品。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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