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考勤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若因生产过程中出现待料或经营季节变换而造成临时停产和民俗节日等临时规定之休息日视为休假日。 第十八条 员工因身体不适而无法胜任工作,需要治疗或休养,经办理妥请假手续,视为病假。 文档资料免费共享阅读下载 飞飞藏书 第 3 页 文档资料免费共享阅读下载 第十九条 员工因个人遇有特别之事情,且必须自己亲自处理,而无法按 时正常上班,但已办理好请假手续,视为事假。 第六章 请假及审批规定 第二十条 员工因病或因私事而需要亲自处理时,必须事先向直属主管呈述事由及原因,经同意后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理由、假别和时间等,按有关 请 假审批流程核准办理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一条 员工若遇特殊事情或突发事件而不能及时请假时(如急病等),得委托他人人工办请假手续或电话呈述告知,但回厂后必备相关合法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否则,将 以 旷工论处。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的《请假单》审批权限。 职务 时间 批准人 组长级以下员工 组长级以上职员 一小时以内 组 长 直属部门主管(主任) 四小时以内(半天) 直属部门主管(主任) 直属部门经理 十二小时以内(一天) 直属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请病假 : 员工因病需要及时治疗或休养,而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时,凭医院有效证明及病历,可给予请病假。 未住院者,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住院者不得超过六十天,否则,一律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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