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概要内容摘要:
3) 履行期限 ( 4) 履行地点 ( 5) 履行方式 ( 6) 履行费用 ★ 合同履行对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履行费用 的要求 1 履行主体 债务人和债权人。 也可以由代理 人 担任 2 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的内容 3 履行地点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依其约定,该约定可以在合同订立当时为之,也可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债务前进行。 4 履行期限 法律有规定时,依其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 履行方式,合同有关于履行方式的约定时,依其约定;无 此约定时,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 履行费用,负但依合同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项制度 1 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构成要件: ① 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 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③ 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④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 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 己的履行。 构成要件: ①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② 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③ 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3.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构成要件: ① 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② 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③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五) 合同的担保 ★ 合同担保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 从法律意义上说,担保是指对某项法律义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障。 合同担保则是对合同义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障 2 合同 担保的特征:( 1)从 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 2)补充 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 3) 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3 合同担保的种类 ① 从担保所保障的债务范围划分为 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 特别担保 是针对单个债务特别设立的担保。 (我们通常所说的担保 ,例如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权,定金都是属于特别担保 ) ②按标的物性质分为 人保、物保、金钱保 ③按担保方式的不同分 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④ 原担保与反担保。 原担保是为主合同之债而设立的担保; 反担保 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 ★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权,定金的含义与各自的特点 1 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特征: ① 从属性 ② 相对独立性; ③ 补充性 2 抵押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质押 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4 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5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 征 ① 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 ② 定金是通过给付行为设定的。 ③ 定金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约定。 (六)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合同变更,合同转让的概念与特征 1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合同变更特 点( 1)合 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 2)合同的变更必须以合同的内容为变更对象( 3)合同变更是合同非实质性的变更( 4)合同变更必须依法进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合履行之前,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债权债务所作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合同转让的特点( 1)合同转让之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 2)合同转让将导致 原合同关系相对消灭的后果( 3)合同转让一般必须在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才能实现 ★ 合同转让的种类 根 据所转让的内容的不同, 合 同转让分为 合同权利的让与、 合同义务的转让和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三种类型 ★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法律效力 1 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 2)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 3) 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2 合同变更法律效力( 1)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 2)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 3)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法律效力 1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 1)所转让的合同必须有效( 2)合同 的债券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3)合同转让必须经受让人的同意 (4)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 2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 1) 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①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② 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③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④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 ( 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①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 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也 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原来的债务。 ② 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 效力 ,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 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 ★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法律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是债权债务的一并转让, 受让人取代转让人在原合同中的法律地位。 依附于原当事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追认权、选择权 、解除权、撤销权等,都将随之而移转于 受 让 人。 ★ 运用合同变更和转让的基本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七)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 合同 权利义务 终止 的概念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 清偿,提存,混同,抵销 ,免除的概念和特点 1 清 偿是指债务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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