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外聘监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管理试行办法讨论内容摘要:

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而设置,凡持有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证书 并注册到我公司 者,按每人每月 500 元标 准进行 发放 ,每年年底由公司统计报院财务审核后 一次性将津贴 核发 到 本人帐户。 伙食补贴: 10 元 /天 /人 (特殊地区经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电话补助: 监理员: 60 元 /月; 专业监 理工程师: 100 元 /月; 专业监理组组长: 100 元 /月; 监理分站长 : 150 元 /月 ; 副总监理工程师 :220 元 /月。 五 、 监理人员 薪酬 考核及支付 : 实行按月考核, 监理 人员在工地上岗期间考勤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作日考勤,月底汇总。 一般情况下一次 事假不 得 超过 7 天, 事假期间停发全部酬金; 病假在 7 天以内者,不扣发酬金, 7 天以上则按实际休息天数停发酬金。 在法定 假日期间必须 值 班者需发放加班费 的 按 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执行。 为规范 监理 人员工资待遇, 所有 监理人员每月薪 酬由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核定并经监理人员签认 ,于当月底报公司财务部, 经公司领导核准后,于次月底前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核发到监理人员个人 账户上。 六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4 在公司效益良好的情况下 , 公司统一为 监理人员办理 工作期间 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额 20 万元及意外伤害 医疗 保险额 2 万元) , 按 年 支付,由 公司 财务 部 代缴。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 停止 此种商业 保险的办理。 监理 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发生 意外伤害事故,由现场 项目 监理机构组织抢救,并落实 监理 人员 工伤、残、死亡的待遇和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监理 人员违章 作业 发生事故,应赔偿因此给 公司 造成的损失。 由于监理人员个人原因,工作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扣回。 七 、 监理 人员 休假、出差 : 监理 人员 每年 按法律法规 规定 正 常休假及 探亲 , 休假 及探亲 期间只发基础工资, 公司 每年每人 报销一 次休假相应旅途往返火车 (硬卧或硬座票) 、汽车票及住宿费 (按每人每天 住宿 80 元以下标准)。 监理 人员因工需要出差,出差期间待遇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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