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万科招标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合格承包商资格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包括履约情况、合作情况、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变化状况等,对不合适的承包商应及时从合格承 包商名录中删除。 . 发标与招标答疑 . 招标文件的发放由工程管理部招标岗位直接发放给投标单位。 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公司应收取一定的投标保证金。 . 招标答疑会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参加;应注意把招标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招标中的非常规做法向所的投标方进行交底,避免理解差异,使投标在回标分析时更具可比性。 .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整理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所有投标单位, 包括投标期间招标方认为需要回答的投标方的其它疑问。 . 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踏勘的,由工程管理部统一安排,项目经理部负责 现场组织、回答施工单位现场提出的疑问,并将书面记录统一发送至工程管理部。 . 开标 .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工程管理部,不按时回标视为废标,接标人应予以记录。 . 开 标时工程部、成本部 两 人以上现场拆封,并由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在投标文件的主要经济条款页签字确 认。 通过互联网投标的,在设定的开标时间自动开标,不需见证及签字。 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 6 页 共 7 页 . 评标 . 经济标评比由成本管理负责分析,技术标评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分析,分别在定标会上提供各自的分析报告并解释。 . 经济标评比和技术标评比应在统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 技术要求高 ,或对配合、维修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应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先评技术标,技术标评比结果确定后再评经济标。 普通工程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可同时评比。 . 在两阶段评标法中,如果技术标的评比结果对经济标评比产生影响,从而不能按照经济标评比顺序选择投标队伍的,应先行作出说明并经招标小组集体确认。 . 经济标评比中,应以总价对比为基础,同时比较主要项目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情况,防止投标单位运用不平衡报价抬高后续变更成本。 . 澄清与商务谈判 . 如发现投标人技术或经济标书内容表述不清、理解存在歧义,对评标结果会产生明显影响的,经分管领导同 意后,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并用书面形式列明澄清内容送招标人作为评定标的补充依据。 . 投标单位对标书的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构成实质性修改,否则应不予接受。 . 评定标过程中,如投标价皆高于招标人预期,但差距较小,仍属合理报价范围,不宜全部废除重新招标时,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与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就中标条件进行商务谈判。 . 招标实施过程中应维护招标的严肃性和招标人的威信。 若意向中标人的合作条件符合市场行情,应避免再就中标条件进行反复谈判。 . 澄清与谈判由成本管理部主持, 但与承包商的约谈 应有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 参与,并就约谈结果填写《工程约谈记录》。 . 定标 . 评标时首先废除最高报价标,定标按如下方法执行: A、最低价投标单位中标; B、按最低价另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投标方中标; C、选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单位在不超过最低价 3%的范围内中标。 . A 类适用范围: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或技术要求较高但所有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态度相当。 只要最低投标价不是明显低于成本,则应由其中标。 . B 类适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情况相差较大; 满足以上两 个条件时,可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进行谈判,要求对方调整报价到最低标或最低标以下。 此类定标方法不应超过招标总量的 30%(按招标金额计算)。 . C 类实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技术实力与配合态度相差极为悬殊;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不同意调整至最低标价,或者招标方认为不宜再行谈判,可以在不超过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 7 页 共 7 页 最低价 3%的范围内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中标。 此类定标方法不应超过招标总量的 20%(按招标金额计算)。 . 某项招标可能采用 B、 C 类定标方法,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应在技术标评比阶段向招标小组作出说明;在评定标审批文件中应写出专题说 明,纳入招标存档资料。 . 对于 C 类定标方法,中介服务(如监理和造价咨询)、样板房装修中标单位的定标价,可不限于 3%,适当上浮。 . 技术实力指:投标方资质、技术实力、工期及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水平;近期及在建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 配合情况指:施工和保修期配合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进度款申报的合理程度,预结算核对的配合情况等。 . 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对合同条件的细节问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修改。 在最终确认后的 3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 上述 过程中与投标方的所有谈判均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填写《工程约谈记录》。 . 下列情况不应确定中标单位,应作为废标,须重新招标:  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 投标单位向招标小组成员行贿,废除该标后不足三家; 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废除该标后不足三家; 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皆高出预期,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8. 签约与后续工作 .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合同签定时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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