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地管理奖罚制度内容摘要:

罚款。 10. 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①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总包单位。 ②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 500 元 /次的处罚。 ③ 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11. 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 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 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 100 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 12.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①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 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 500 元罚款。 ②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 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 对安全负责人处以 100 元罚款。 ③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 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 处以 100 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 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 ① 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 ② 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 100元处罚。 ③ 每次 复试资料 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 100元处罚。 2. 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 ① 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500 元处罚; ② 每次发现不 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 元处罚; 3. 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 ① 申报验收时 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以验收,并向总包单位予以通报。 ② 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 4. 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 ① 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 ② 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料 300 元处罚总包单位处理。 ③ 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 100 元处罚。 5. 要求及 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 ① 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② 要求按年度与建设单位清点签证量。 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6. 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出现不称职现象。 无项目章、无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认证。 7. 要求总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用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目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 每发现一次未审核、代签现象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 300 元处罚。 (四)、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 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 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 ①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 量。 ②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更换质量负责人。 2. 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①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 ②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 300元处罚。 3. 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① 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总包单位予以 5000 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② 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 300元处罚。 4. 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① 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 按图施工的, 对质量负责人处以 500 元罚款,并通报总包单位。 5. 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①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 300 元罚款。 6. 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①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 材料浪费。 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承担。 ② 要求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 ③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 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① 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② 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 ③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 500 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 通报总包单位。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①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②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 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 300 元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 (六) 、奖励制度: 1. 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单位申报书面资料,经建设、监理考核、商议 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2. 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 3. 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楼号,经建设、监理、总包批准后予以 300 元奖 励。 上述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说明情况。 各项罚款金额、奖励金额均由总包单位递交;甲方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出现的罚款金额、奖励金额由公司负责人递交。 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创安全优良工地(或安全达标工地)而未创安全优良工地(或安全达标工地)的,除业主的罚款由项目部承担外,公司再罚该工程 合同 价款的 2%,合格工地也未达到的公司再罚该工程合同价款的 4%;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只能创安全合格工地的工程,合格工地未达到的,除业主的罚款由项目部承担外,公司再罚该工程合同价款的2%。 奖罚按工程造价乘以百分比计算,奖罚按工程最高档值不作重复奖罚;当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必须达到安全优良的或创市、地、省级标化的,达到合同要求的不按第 3条标准再作奖励,达不到的处罚按第 4 条标准进行处罚。 二、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 工程的处罚方法: 项目部必须承担公司法人向上级部门保证的所有义务、责任及上级部门对公司法人的处罚。 停止工程项目经理招投标 6 个月,并处罚该工程项目部 10000 元。 三、公司各下属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 规范 、规程及地方的规定: 公司安全检查小组或安全管理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规程及地方规定的,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提出整改,并按制度要求处 罚 ,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好的不予处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经复查发现没有按要求整改的,按制度规定处罚;对提出的整改通知经过处罚后,在下次检查中仍没有整改的,予以加倍处罚。 四、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和公司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当场作如下处罚: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带扣没有扣好的现场人员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卡的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施工时穿 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脚、赤膊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穿戴,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工地现场发现有随地便溺的,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五、脚手架和提升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规定。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钢管脚手架立杆无座垫或垫木;立杆 无扫地杆;提升架底座没有安装在砼基础上,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架体不设防护栏杆,不设踢脚杆,不挂立网,罚款壹佰元,施工层以下每隔 10 米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之间未封闭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剪刀撑设置缺组或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脚 手架无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设计计算书而无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 每项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方案与实际搭设有较大差异的,处罚人民币贰拾元;架体未设上下斜通道的,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卷扬机无防护罩,无地锚或地锚不牢固每项当场处罚人民币伍拾元;卷扬机钢丝绳过道无防护,处罚人民币贰拾元;无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贰拾元。 1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 元。 六、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 G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地方规定。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与临近高压线的防护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伍拾元。 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 伍拾元。 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不符要求每项当场处罚人民币贰拾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伍拾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