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的 新技术、新 项目进行定期追踪,督察项目的进展情况, 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 控制 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二)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医务部汇报,每季度科室向医务部上交新技术、新项目季度工作报告表(附件),内容包括诊疗 病例数、适应 症 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监管 期满后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四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工作报告》(附件 3)。 (三) 新技术、新 项目 监管时限 原则上 为 1 年,具体由审批部门确定。 5 (四)监管期满, 对于 安全 、 有效、 经济 效益 和社会效益 较好 的第一类新技术、新项目,纳入我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 ,列为常规技术管理。 (五)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 技术除按医院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外,应当自准予开展技术之日起 2 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 症 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七、 新技术、新项目的总结与评奖。 (一)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 周期满后, 项目负责人应进行 书面汇总,填写《四 川省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提交医务部。 (二) 对开展 周期中 取得成果的新技术、新项目,填写 《新技术、新项目评奖申请表》(见附件 4) 上报医务部。 (三) 医务部每年 度 ,组织 “院 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 ” 进行评审, 获奖项目予 以 表彰和奖励。 (四) 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上报 季度及 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 八 、 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 、 本 制度 从 2020 年 10 月 1 日 起 试行,由 医务部 负责解释和完善。 6 附件 1 四川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1. 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2. 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3. 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4. 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 5. 全胰腺切除术 6. 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7. 髋、膝关节置换翻修技术 8. 颈、腰椎间盘置换技术 9. 全椎体切除技术 10. 足趾移位拇指再造技术 11. 角膜移植技术 12. 白内障超声乳化 +人工晶体植入技术 13. 口腔颌面复杂种植诊疗技术 14. 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15. 面目轮廓整形 技术 16.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17. 经皮肾镜技术 18. 内镜超声介入治疗技术 19. 超声引导下的肿瘤介入治疗技术 20. 胎儿先天性畸形超声诊断技术 21. 海扶刀治疗技术 22. 耳整形术 23. 乳房整形技术(除隆乳术) 24. 男女外生殖器整形技术(除变性术) 25. 并指(趾)整形技术 26. 本省首次开展的医疗技术(不含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技术) 27. 基因芯片诊断技术 7 附件 2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新技术 、 新项目准入申报表 新技术、新 项目名称 :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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