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s120管理处办公、住宿租赁用房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内容摘要:

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 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 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 原件送交至 东莞市体育路 2 号鸿禧中心三楼 B 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 (联系人 : 高小姐 0769— 22805809)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做类似的审查。 招标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 人的规模、人员、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0 招标人 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设计范围的权利 招标人 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设计的范围和服务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 31 招标代理机构 会同 招标人 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 招标人 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 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32 中标通知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 招标代理机构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 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 招标代理机构 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标人如果在中标结果预公告结束后 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 33 签署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 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 1 份送至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4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为自然人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 应在领取《 中标 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否则招标人可取消 中标 人的 中标 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提交方 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 ( 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 由 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 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 保 函应在 租赁期满 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 中标 人负责。 (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 ) ( 2)履约保证金。 可采用电汇、转 帐方式提交。 中标 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 中标 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 ,以银行收到为准)。 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开户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帐号 :44001778808053001387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 、 款或第 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 中标 人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用 A4 纸复印件 ( 注明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一式四份并加盖 中标 人的公章送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到 中标 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后,将该复印件连同项目的 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装订一式三份后,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盖骑缝章),送一份给招标人,两份给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招标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 中标 通知书与 中标 人签订项目的采购合同。 在整个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 中标 人可向招标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格式 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 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明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且加盖招标人公章)、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 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前往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会计核算中心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 中标 人的汇入帐户。 35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 [2020]1980号文”和发 改办价格 [2020]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 (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收费)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 % % 100500 % % % 5001000 % % % 10005000 % % %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500010000 % % % 10000100000 % % % 1000000 以上 % % % 注:( 1)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2)本次招标按服务类收费。 例:某服务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 万元 ( 500- 100)万元 %= 万元 ( 1000- 500)万元 %= 万元 ( 5000- 1000)万元 %= 万元 ( 6000- 5000)万元 %= 万元 合计收费 =++++= (万元)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十五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广州可交换)等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6 质疑和投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执 行。 37 发票 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供货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 招标人 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名称: S120管理处办公、住宿租赁用房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 )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375号 招标人 名称: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 投标人须知 4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号 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 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 (¥ 10,)。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 14 款”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二十八( 28)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 帐户: 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银行帐号: 44001778808053001990 投标人须知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 四 副及电子文档一份( U盘或光盘装载)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开标地点 项目名称: S120管理处办公、住宿租赁用房 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 )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375号 递交日期: 2020年 8月 24日 时间: 上午 10:0010:30(北京时间 ) 投标人须知 截标日期: 2020年 8月 24日 时间: 上午 10: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知 开标日期: 2020年 8月 24日 时间: 上午 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开标三室 投标人须知 合同签订地点: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 合同的授予 投标人须知 31 10%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第四篇 合同条款 格式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 合同登记编号: 租赁 合同 出租方 : 承租方 : 工程地点 : 东 莞 市 签订日期 :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现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东莞市石排镇 ,该房屋为砖砼结构,建筑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甲方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布置方案装修该房屋 ,并使该房屋达到乙方使用的功能要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作东莞市 S120 石排至桥头段路面大修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办公室、生活场所。 首层为厨房、饭厅、办公室、会议室,二层 为办公室、员工宿舍、三层为员工宿舍,顶层阳台为生活附属区,房屋前专用车位 12 个。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租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含房屋前专用车位 12 个,装修费用包含在该月租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 由 年 月份起,乙方每月月初支付当月租金 给甲方。 乙方支付房租时,甲方应同 时出具房租发票。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 月 日前,按甲、乙双方约定完成房屋的装修和配套,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 甲方对房产权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房屋,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具有绝对物权,同时,如因甲方债务纠纷、租赁物他项物权纠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解决;解决不成的,甲方应该负责给乙方提供其他同等条件的租赁房屋,并支付乙方变更租赁物增加的费用,甲方既不能解决纠纷,又不能提供替代租赁物的,应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及利息, 承担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甲方要保证乙方租赁期间正常的水电供应,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季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房屋大修理费用和日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 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修改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 关于消防的约定 甲方应当保证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前须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若因 消防不符合 有关 规定而造成一切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赔偿责任,乙方不负 任 何责任。 第十 一 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有线电视管理费 电话费 第十二 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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