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摘要: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 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 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6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 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 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 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质疑 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逾期的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中标或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实 名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逾期的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质疑对象; 有基本事实及证据; 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 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 供应商提出质疑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7 质疑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实证据;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等。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 成份,且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注: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费后才能作为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起质疑时需向集中采购机构索取质疑受理回执书,受理日期以质疑受理回执日期为准。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 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 ; (二)比较与评价 ;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18 ;。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对标的进行的综合评审,以实质上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审查小组按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并根据以下公式进行打分: 评标总得分 =F1 A1+ F2 A2 +„„ + Fn An F1 、 F2 „ ...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 A „„ 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 A1+A2+„„ +An=1) 注: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后,进行汇总得分,汇总得分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在打分时 ,保留两位小数点。 权重比例: 评分项目名称 权重比例 比价与评价 商务部分 40% A、 售后服务能力 ( 20 分); B、同类项目经验( 35 分); C、本地区项目业绩( 25 分); D、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5 分 ); E、供应商获得奖励情况 (15 分 )。 技术部分 40% A、供应商技术人员实力状况 (30 分 ) B、 项目技术管理服务方案总体状况 ( 30 分) C、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30 分) D、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10 分 ) 价格部分 20%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注: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 60%或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对设备采购具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评审得分低于其同类的其他产品 10%以内的,确定为中标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181 号)的有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9 评标细则 由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的以下指标的响应性进行比较与评分: 评分项目名称 权重比例 比价与评价 打分细则 商务部分 40% A、 售后服务能力( 20 分) 一级资质 20 分,二级资质 10 分,三级资质 5 分,该项满分 20 分。 B、同类项目经验( 35 分) 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接同类后勤服务业务项目情况 ,根据报价单位2020 年 1 月 1 日后承接过单项 50 万元以上的外包服务项目进行计算。 按单个项目计算: 50 万元(含) 100(不含)万元得 5 分; 100万元(含) 200(不含)万元得 10 分; 500 万元(含)以上得 15分;同时,如项目的对方为公检法物业,每个项目加 3 分。 该项满分 35 分。 (业绩认定以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C、本地区项目业绩( 25 分) 在管服务项目建筑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3 分,超过 10万平方米的,每 个得 5 分,超过 20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10 分。 该项满分 25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D、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5 分 ) 获得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 分,无得 0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供应商获得奖励情况 (15分 ) 近五年,所管辖服务项目获得省级表彰或先进示范称号的,每个得 10 分,所管辖服务项目获得市级表彰或先进示范称号的,每个得 5 分,所 管辖服务项目获得区级表彰或先进示范称号的,每个得2 分,总得分不超过 15 分。 (业绩认定以证书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技术部分 40% A、供应商技术人员实力状况(30 分 ) 管理人员中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每一人得 5 分,具有经济、会计中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5 分,驻场保安班长(或负责人)为退伍军人的,得 5 分,一名专业园艺工管理园区绿化,得 5 分。 该项满分 30 分。 (业绩认定以相关复印件关键页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项目技术管理服务方案总体状况( 30 分) 根据 方案 的 科学性、 合理 性、 完整性、可靠性 以及方案是否较好地满足采购内容的要求进行评分: 优: 3020 分;良: 1910 分;合格: 91 分;差: 0 分 C、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30 分) 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3020 分; 工作计划较详细,措施具体可操作性一般 2010 分; 工作计划不够详细,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 70 分。 D、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10 分)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和计划进行综合评价。 (优: 10 分;良: 7 分;中: 4 分;差: 2 分。 ) 价格部分 20% 合计 100 100 价格比较与评价 20 价格核准:评审委员会对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详细复核,如有报价或计算上的错误的,进行修正。 修正原则如下: A、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 B、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C、所有有关价格的修正,均由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修正的报价总价的,其报价将确认为无效报价。 D、 价格分数评价如下: ( 1)投标人能按照系统的正常价格进行报价; ( 2)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10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注:投标人汇总得分出现并列时,选价格低者;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21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2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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