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彬的教育管理学复习笔记内容摘要:

效率和质量,因此,这样的教育价值观难免不出现这种现象。 6 陈孝彬的《教育管理学》笔记:第六章 教育行政体制 教育行政体制: :是指一个国家的教育行政组织系统或理解为国家对教育的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2 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 ①集权制与分权制 ②首长负责制与合议制 ③完整制与分离制。 教育行政的集权制与分权制的利弊: 教育行政上的集权制有利于教育政策的统一,有利于统筹全局、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便于调节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有利于统一办教育的标准,保持全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但教育行政上的集权制又极易使教育行政管理缺乏弹性,难于因要制宜地发展教育,也常束缚下级机关办教育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行政上的分权制的最大的长处在于,可以使教育行政管理具有弹性,避免一刀切,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事业,可使教育适应各地的实际需要。 权力保留在地方,还可以充分发挥地方、下级机关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但权力过于分散,全带来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与管理上的政令不统一,地方各行其是等问题,以致造成教育发展上的盲目混乱、教育行政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可以说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基本上属于集权制) 首长负责制与合议制的利弊: 教育行政上的首长负责制的优点在于,教育行政领导与管理的责任明 确,职权集中,便于统一指挥,效率较高。 其弊端是教育行政职权集于一身,易出现独揽大权、滥用职权的现象。 其行政效率又往往受制于首长个人的知识能力。 教育行政上的委员会制的主要长处在于,在决策上能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分工合作,集体承担,既可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又可避免一人滥用职权。 其缺点是决策人多,易出现议而难决的问题,使决策过程变长变慢,降低行政效率。 完整制与分离制的利弊: 教育行政上的完整制突出特点是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监督教育事业,有利于教育事业的规划和统一发展,有利于协调教 育与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发展与平衡,使教育能更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促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更主动地依靠教育,另外教育直接归属各级政府领导监督,有利于教育经费的筹集。 其主要弊端是使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措施缺乏独立性,难以适应地区临时的、特殊的需要;易忽视教育自身规律,不利于按教育规律办教育;易造成教育行政机构的决策指示的依赖性,妨碍各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积极性的发挥;与经济等想比较,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也易被忽视。 教育行政上的分离制的主要长处在于便于教 育满足地方的特殊需要,有利于按教育规律办教育,提高教育行政的效率;在政府首长不健全领导不力的情况下,不会严重影响教育行政的整体。 其主要不利在于容易使教育行政自成系统,难与社会其他部相协调相配合;使地方政府难于统筹安排教育事业的发展。 从教育行政类型来比较分析教育行政体制: 若单从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上来比较,很难说哪一种类型优,哪一种类型劣。 就是说不管哪一类型都有其长处与不足,所以问题并不在于二者择一即可,关键在于依据各国的国情、民情、行政内容、行政区划的大小以及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的特点等方面 综合地加以判断。 世界各国不管采取哪一种类型的教育行政,都面临着中央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行政如何协调、连接的问题。 从教育行政职能来比较分析教育行政体制: 在计划职能上反映出的差异是: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注重教育整体发展计划,其计划多为指令性的,就是说这咱计划对下级机构具有强制性效力,而地方分权制的教育行政强调指导各地方教育计划的制订及协调地方教育计划的实施功能,其计划多为指导性的。 下级机构不具有强制性的效力,主要为地方教育计划制订与实施提供参考意见。 在教育行政的组织职能上的差异是:中央集权原 则所建立起来的教育组织系统呈现出高度集权、结构紧密的特点,而地方分权原则建立起来的教育组织系统则有分权倾向和松散的特点。 在教育行政的管理职能上的差异是:中央集权制国家教育行政的管理职能一般为国家或上级行政组织所具有,而分权制国家的教育行政的管理职能一般赋予地方行政组织和学校。 在教育行政的监控职能的差异是:集权制的国家强调行政监控,而分权制的国家则注重法律监控。 再从行政控制的具体方式上讲,集权制的教育行政多采用上下对应的控制方式,而分权制的教育行政多采用上下协调式的控制方式。 在教育行政的服务 功能上的差异是:分权制的教育行政突出强调教育行政的这一职能,而集权制的教育行政对这一职能并未给予高度的重视。 教育行政的职能是指教育行政系统(或组织)所具有的作用和职责。 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是什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领导行政管理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民群众参政的原则是国家行政应遵循的根本原则。 反映到教育行政上,就构成了教育行政体制的主要特点:党对教育行政的领导,党对教育行政管理的领导主要是政治路线、政策的领导;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 概括起来讲,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 理就是在中央统一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对教育事业实行中央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行政两级管理。 如上所述,我国现行的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是以中央集权为基本,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相相结合的体制。 建国以来,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有哪些经验和教育训。 纵观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上,即中央与地方教育行政权力职责划分问题的改革尝试中,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我们认为并不在于某些权力该不该下放给地方与学校,而在于权力下放之后,中央对地方如何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即有力的宏观调控。 首先下放权力给地方和学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是现代教育特征的直接反映,是一种大趋势, 7 其次公权的趋势并不意味着集权的无所作为,事实恰恰相反,就组织而言,由于下放权力造成诸多结构上的结合部,也由于进一步分权开甩各个职能部门更依赖其他部门,因此,组织协调工作和整体规划,宏观领导工作的重要性比以往更强。 1实现与加强教育行政宏观调控职能的主要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宏观调控就是依据教育发展规律,运用间接调控手段或称之为管理方式,把地方、学校及个人的微观教育活动纳入宏观教育目标,使整个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地发展。 ①解决对教育系统的管理,要加强统筹规划,确定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布局,抓好各种教育形式的协调,使教育事业从外部到内部都得到协调发展。 ②要加强教育政策的弹性幅度和稳定性。 ③要加强教育法规建设。 ④突出教育投资的方向性。 ⑤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价。 陈孝彬的《教育管理学》笔记:第七章 教育行政组织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教育行政组织的涵义及特征: 教育行政组织是依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等,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机构。 教育行政组织有以下几个 主要特征: ①教育行政组织是国家性质的社会组织,为国家权力所支持。 ②教育行政组织具有严密的体系性。 行政组织结构: 是指构成行政组织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行政组织结构模式对行政组织的效能发挥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 即行政组织的层级结构,它是对行政组织进行纵向垂直分工的基础上形成层级节制的阶梯系统。 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即行政组织部门结构,它是在对各级行政组织内部工作进行水平分工的基础上形成。 能否高效、低耗地完成行政组织的目标与任务。 教育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 可 分为国家教育行政组织(即中央教育行政组织它包括国务院与国家教育部)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 . 我国各级地方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指示,负责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教育经费、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并对厂矿企业举办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等。 如何看待近代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呢。 西方公务员制度即文官制度,指在近代西方国家里政府以法律为依据,对各级文官进行分门别类管理的一系列 规章制度。 在内容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②对各项行政工作进行职位分类。 ③重视公务员的专业化和知识化。 ④实行“考绩制” ⑤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 我们说从其制度的实质来讲,它是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一个构成部分,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进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但从其具体实施中,我们也看到,它的某环节、措施、方法、原则和原理等,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就是指对公务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任免、培训 、待遇、退休、监督、保障等各个具体制度和体制系统的有机构成总体。 ①“双轨制”的公务员制度。 ②建立统一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即依据法律和国家公务员条例组织起来的公务呐管理系统。 ③法治化。 ④职位常任,这主要是对业务类公务员而言。 ⑤实行职位分类。 ⑥择优录用。 ⑦强调讲求业务道德。 总之,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是确保公务员素质,提高国家公务的执行效益,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相比较 主要异同: ①我国的公务员在政治上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能像西方国家的文官那样恪守什么“政治中立“。 另外我国公务员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的觉悟,应成为行政管理的专家,可以说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根本区别。 ②在引入竞争机制,采用考试,考核的方未能择优录用,实行职位分类,政务与业务分开,职务常任制,终身培养等方面,我们同西方文官制度有着共同之处。 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条件: (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方式主要有委任及考试录用两种) ①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辞,能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②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努力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现学校教育目标服务。 ③要有尊重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才结同志和民主作风。 ④要有胜任工作的广泛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特别是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管理学方面的知识。 ⑤要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即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协调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⑥身体健康。 我国公务员制度主要有哪些 有效机制呢。 即激励机制、竞争机制了新陈代谢机制。 1 提高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效率和效益的措施: ①转变教育行政组织的职能。 ②使教育行政组织结构合理化。 ③提高教育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 8 陈孝彬的《教育管理学》笔记:第八章 教育法 教育法: 是关于教育的法规。 具体讲,它是举办教育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依据和规范。 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制 [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文件的总称,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具有法的一般特征。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不同: 教育法是以法律程序和手续确定下来的教育政策,从 内容上讲,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渊源,从教育法的形成过程来看,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的指导思想和依据,从贯彻实施上来看,教育法又是教育政策得以贯彻的有效形式。 教育政策是由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所授权的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不经过立法程序,对教育机构和个人教育行为都具有指导性,教育政策具有较多的灵活性和弹性而教育法是经过立法手续制定的,有制约性。 教育法体现为一种规范,这种规范有确定的质和量的界限,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即具有普遍性和反复适用性。 教育法与教育策相比,具有明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教育法在教育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①教育法保证国家对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②教育法保证必要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 ③教育法加强了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的稳定性。 ④教育法促进了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的功效。 教育法体系由以下几个主要的教育法规所构成: 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②与教育制度相关的教育法规。 ③与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范围划分相关的法规。 ④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相关的法规。 ⑤与学术、科研相关的法规。 ⑥与社会教育相关的法规。 ⑦与教育经费相关的法规。 教育法制定: 简称为教育立法。 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教育法规的专门活动。 教育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教育法律规范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和手续。 教育法制定的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立法的原则、系统性原则、稳定性与适时变化相统一的原则、本国与外国教育立法经验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实施的具体方式主要有: ①教育法的遵守。 首先教育法的遵守是教育法规得以实施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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