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绿化花箱二次谈判竞争性谈判内容摘要:

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与 集中采购机构 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 谈判 响应 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 谈判 响应 文件包括: 第一章 资格审查文件 (含附件) 第二章 谈判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谈判分项报价表; 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 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一览表; 技术条款偏离一览表;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承诺; 成交服务费承诺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 16 页 共 45 页 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1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 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投标文件(详见第五部分 )。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谈判文件提供的各种表格 , 若 谈判 为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可不填写。 12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如果项目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商务要求中列明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并说明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的合同履行能力: (1) 供应商满足谈判文件商务要求中列出的资格要求; (2)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3) 供应商有能力按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履行的由卖方应履行的义务。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由此造成的谈判被拒绝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 集中采购机构 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谈判。 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共同责任。 13 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代理证书、装运货物时出具的运输单据或发票等 第 17 页 共 45 页 文件。 供应商提交的货物和服务的证明审核通过后,将成为谈判的重要依据。 如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真实、不合法,其将承担被拒绝参加谈判的风险。 14 投报价格与报价货币 投报价格应按谈判文件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和最终报价表(谈判时提供)格式填写报价清单。 供应商所报总价 应为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运费、装卸搬运费、安装费、应缴税费、培训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维修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 报价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若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金额作相应的修正。 投报价格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任何遗漏,影响到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范围、 质量、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5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照 谈判 文件商务要求中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凡未按本须知第 条规定提交有效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 将于成交结果公布后 5 个工作日 内 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 在签订合同 后 5 个工作日 内 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 发生以下情 形 之一 的 ,谈判保证金将 依法 没 收 并上缴同级国库 : ( 1) 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的; ( 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 3)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 4) 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6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应从谈判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在特殊情况下, 集中采购机构 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第 18 页 共 45 页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 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 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供应商应准备 1 份正本和 2 份副本, 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谈判 响应 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 或经 法定代表人 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附在谈判 响应 文件中。 谈判 响应 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除供应商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 中不许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的 签署 人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 D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谈判 响应 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用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 项目编号 、 谈判项目名称 ,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 响应 文件的同时,应向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独密封提交“谈判保证金”。 每一密封信封上均应注明“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 定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 则 集中采购机构 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供应商。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报价资料概不接受。 19 递交谈判 响应 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 响应 文件的地点与谈判地点 为同一地点 ;谈判 响应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与谈判开始时间 为同一时间。 集中采购机构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谈判 响应 文件,并于 谈判 文件 规定的谈判时间 和谈判地点 进行谈判。 第 19 页 共 45 页 20 迟交的谈判 响应 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 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21 谈判 响应 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但 集中采购机构 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或“撤销谈判”字样。 从谈判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资料,否则 集中采购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E 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22 接收谈判 响应 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 在谈判文件中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谈判顺序的抽签。 各供应商代表在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后公开进行谈判顺序的抽签,抽签结果有书面记录,并由各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竞争性谈判的第一次投报价格不作公开唱标。 23 谈判小组 谈判由 集中采购机构 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专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专家库中,按照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随机抽取产生。 谈判 小组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谈判小组,已经进入的将予以更换。 谈判小组专家名单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严格保密。 谈判小组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谈判小组专家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谈判小组和参与 第 20 页 共 45 页 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确定供应商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对谈判 响应 文件的初审 集中采购机构 将组织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明显的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证明文 件是否齐全,谈判响应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递交。 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应提交的“ 资格审查文件 ”文件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将拒绝其参加谈判。 25 谈判报价的审核 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真实、合理和全面的报价。 供应商应该公平竞争,合理报价。 谈判小组有权对供应商的任何报价进行单项分析与澄清。 任何虚假不实的报价,一经确认,将会导致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或导致谈判被拒绝。 26 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照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从前到后的顺序与 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中的双方都应对谈判中的重要事项做详细记录。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出疑问或要求,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并提交书面的承诺。 集中采购机构 将在谈判时对供应商所作的解释和澄清作书面记录,并归档备查。 27 评审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28 评审办法 第 21 页 共 45 页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最低并且金额相同的情况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进行重新报价,直至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最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超出项目预算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如果谈判时出现没有供应商参加或者没有符合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组织谈判或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重新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9 评审注意事项 评审是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 谈判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为保证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人员之外。 30 发布 成交 结果公告和发放 成交 通知书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 谈判小组 应按照 谈判 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 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 成交 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确认后, 成交 结果将于“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和阳江市政府采购网( 成交 结果公告的同 时,采购代理机构向 成交供应商 发出 成交 通知书。 未 成交供应商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成交 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 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投诉 供应商 对 成交 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成交 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第 22 页 共 45 页 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供应商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F 授予合同 32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或服务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或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资料。 33 合同授予标准 第 3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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