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儿科病房楼、后勤服务楼工程项目管内容摘要:

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审查承包人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 督促承包人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理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 工 ,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4)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派驻本工程的监理机构组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满足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1 名( 建筑工程专业 ) 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电气、给排水 专业监理工程师 各 1 名,监理员 4 人(以上是最低配置,须提供证书原件,如注册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应提供能体现专业的相关证书原件)。 监理方独建食堂,独立开火,如发现接受施工方吃请,视为合同违约(注:施工前监理单位与业主签《廉政合同》,为工程建立合同文本组成之一)。 监理费报价及测算依据: 投标人可根据监理工期、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监理费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优惠条件以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方法。 投 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16 监理费报价参照发改价格 [2020]670 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 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工作量增加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由于监理单位 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 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内容: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 ( 5)投标文件格式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 补齐。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 ( 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 3)投标人自行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查询,无需确认。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2)投标人自行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查询,无需确认。 ( 3)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复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招标文件的效力 17 招标文件是本招标项目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①封面; ②投标函;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④企业及项目管理负责人 /项目总监业绩情 况表 ⑤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⑥投标保证金; ⑦ 综合说明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打印、并胶装成册,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不同,以正本为准。 投标书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在封皮表面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封条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将投标书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 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留置并开具收据。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 ,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 18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回投标书。 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 八、开标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员应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监督人员和监察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 4)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总服务费 费率、项目管理服务费费率、监理服务费费率、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投标函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 8)开标结束。 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会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9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 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定标 (一)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议、评分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三)在招投标 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十一、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一)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 3日,公示内容详见下表: 招标人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开标时间 公示时间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 中标费率 企业业绩及奖项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业绩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管理负责 中标费 20 人及项目总监 率 企业业绩及奖项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业绩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 中标费率 企业业绩及 奖项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业绩 业绩名称(含面积、金额) 招标人可在中标公示期满前到 市检察院 办理中标候选人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如中标候选人有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合同签订 (一)签订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30 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合同。 项目管理 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合同法、省、市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 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经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签署合同之前,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 5%履约保证金。 (四)书面合同签订后 7 日内,需到阜阳市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21 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人不得提供任何虚假证件或用于投标的任何虚假资料,否则将没收虚假证件或资料,其投标将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三)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招标人(或代理人)或者投标 人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投标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该项目“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四)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十四、异议、投诉 (一)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五、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等,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承诺不符事实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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