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教育质量提升有重大贡献。 主要包括学校获得荣誉,高考、中考、教师评比、学生竞赛等获得重大突破。 三、评价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四、等级设定 根据评价综合结果的评定, 设 a 等、 b 等、 c 等三个等级。 高中a 等占比约 40%, b、 c 等占比约 60%;初中、小学、幼儿园 a 等占比约 30%, b、 c 等占比约 70%,考核评价总分为 75 分以下或年度内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 c 等。 ,刑事犯罪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重大考试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在安全、平安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中不达标的; ,或教职员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大违 反财经法纪问题的; ,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 八项规定 ” 精神、省委 “ 六个严禁 ” 和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被上级部门查实且情节严重的; ;。 五、考核评价流程 (一)个性评价指标审定:各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个性评价指标要求,自主申报 2 项评价项目(要求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校特色等领域选 2 项,短板项目和特色项目各一项),填写附件 1(中小学)、附件 2(幼儿园)中的《个性评价指标》中的 “ 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和达成程度 ”“ 评价要素 ” 的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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