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建设中预防腐败问题研究内容摘要:

势互补,共同经营谋利。 三是管理体制滞后。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旧管理体制碰撞、断档、磨合的过程。 体制机制在新旧交替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 薄弱环节和漏洞。 原有的运行体制还没有完全退出,新建立的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致于在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某些部位、环节和领域出现了漏洞,使权力对经济生活进行渗透成为可能,导致相当程度的权力商品化,给腐败现象滋长蔓延提供了体制条件。 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家为搞活经济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一部分人富了起来。 加之社会分配上存在的某种程度的不公,贫富差距的逐步拉大,使得一些党员干部的心态不平衡,“ 公 ”“ 私 ” 观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大开发、大建设带来的部分私营业主财富积累对一些干部无疑起到了刺激作用,少数人便萌生了“ 有 权不用、过期作废 ” 的心理,再加之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一些竞争无序、诚信缺失、治权分散、政出多门等问题,诱发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四是缺乏有效监督。 现有的监督执法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制约职能和手段不够强大,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尽管我们现在有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但上级组织和基层群众都不可能及时了解具体情况,等到把情况搞清楚了,已变成了事后监督,错失了将其遏制在 “ 萌芽 ” 状态的时机。 当然,了解情况最清楚、最及时的是同级监督,但现在这种同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这种监督变得软弱无力,形同虚 设。 此外,对工程建设的审计缺乏制度性、规范性,即使发现问题常常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防治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绝大多数都与机制制度不完善、教育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得力有关,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有关。 因此,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推进城镇化建设中消极腐败现象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途径和办法。 (一)加强权力制衡,规范权力运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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