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思想教育重规范制度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响了政法干警的形象。 (四)执法办案效率不高。 一是新干警实战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不够文明,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二是部分老干警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事事求稳,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工作激情,对新文化、新知识不主动学习甚至排斥学习,执法办案不会用电脑等设备,导致执法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下滑。 (五)体制机制不够规范。 一是部分制度操作性不强。 制度建设在内容上的空洞化,使制度 看似健全,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较少,对干警的行为无指导性作用。 二是制度执行力不强。 在责任追究上,有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形象的顾虑,导致了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能真正达到 “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 的效果。 有些制度仅提出 “ 不准 ” 或 “ 禁止 ” 目标要求,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三是制度内容滞后,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无从执行。 二、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与思考 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推动政法队伍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干警、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理论业务素质,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思想政治上关心干警,树立 “ 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 先进典型;突出人文关怀,在生活上关爱干警,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栓心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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