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4篇内容摘要:

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 “ 保护伞 ” ,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 社会基础。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 “ 拍蝇 ” 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 “ 保护伞 ” 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 “ 保护伞 ” 案件。 (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 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 两委 ” 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 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 “ 两委 ” 班子。 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 “ 保护伞 ” 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 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 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 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加强配合协作。 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 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 “ 保护伞 ”。 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 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 )严格落实责任。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派出所 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 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 “ 保护伞 ” 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 )严肃工作纪律。 严 格执行 “ 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 ” 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 “ 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 ”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 )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 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 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 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 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 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或不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 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 “ 菜霸 ”“ 行霸 ”“ 市霸 ” 等黑恶势力。 ,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 “ 讨债公司 ” 、 “ 地下出警队 ” 、 “ 职业医闹 ” 等黑恶势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摸排,固定证据。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等进行重新摸排,切实加强对四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 同时积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朋友和亲属投案自首。 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 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 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 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 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 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 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 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 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 18 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 [xx]12 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 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 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 2020 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 “ 拍蝇 ”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 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 “ 六个全部四个明显 ”。 “ 六个全部 ” 即 :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 “ 保护伞 ” 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 “ 四个明显 ” 即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 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 )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 )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 村霸 ” 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 )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 黑恶势力。 (五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占运输市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 )在集贸市场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 )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 “ 谈判 ” 、 “ 协商 ” 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 )操纵、经营 “ 黄赌毒 ” ,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 )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 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 )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 讨债公司 ” 等黑恶势力。 (十一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 地下出警队 ” 的黑恶势力。 (十二 )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 )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 “ 碰瓷 ” 、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 “ 路霸 ” 等黑恶势力。 (十四 )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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