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动员会议讲话七篇内容摘要:
,扬正气。 在今年的村(居)换届工作中,要通过 “ 换血行动 ” 选优配强村(居) “ 两委 ” 干部,把好“ 入口关 ” ,坚决防止 “ 村霸 ” 、黑恶势力进入村(居) “ 两委 ” 班子。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南城拆迁、城中村改造中出现了腐败,沙嘴有过惨痛的 教训。 前几年有部分支部书记 “ 晚节不保 ” ,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二是保障亮态度。 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胡书记任组长。 办事处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政法办。 从今天大会之日起正式启动全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居)都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任组长,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 经费要严格落实到位,办事处将拨出专项经费 10 万元,保障办公、车辆 、特情等经费支出。 各村(居)专项经费不得少于 1 万元,要做到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证。 三是考核亮结果。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 一票否决 ” 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责任追究。 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气焰嚣张、群众反响强烈的,要坚决实行综治工作 “ 一票否决 ”。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确 保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成效,我提出 “ 八个一律 ” 的具体要求,这八个一律是八条红线,也是八条底线,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一是对打黑除恶斗争中涉及到的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一律先组织处理到位,再从严查处; 二是在打黑除恶斗争中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不予考虑,并记录在案; 三是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打黑除恶专班人员的,一律严惩不贷; 四是在打黑除恶期间,顶风教唆群众,为谋取非法利益上访的,一律依法取上限处理; 五是在打黑除恶中,不担当、不作为,耍滑头、撂挑子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调整; 六是党员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党员干部直系亲属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诫免谈话以上处理; 七是在村(居)换届过程中,拉票贿选,诽谤他人,借机滋事,干扰选举的,一律列入恶势力,从严打击; 八是离任村(居)干部(包括小组长)为泄私愤,鼓动群众上访,诽谤他人的,一律彻查在职期间的违纪行为。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三】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担当实干,奋发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刚才,澍田同志宣读了《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专项斗争作了全面部署,各级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 开展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 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规格高。 年初以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名义发出“ 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 ” 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中纪委、中组部、中央 zd 委等近 30 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先后 3 次听取汇报,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副书记喻红秋亲自开会部署。 二是力度大。 过去 “ 打黑 ” 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 “ 扫黑 ”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黑除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 三是领域全。 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 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坚决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 “ 保护伞 ” ,依法严惩,除恶务尽。 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 “ 四个意识 ” ,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这是一次重要发展契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又是工商部门加强监管、提升能力的重大契机。 当前,由于工商职能和职权范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个别地区 执法环境不尽理想,涉黑涉恶势力暴力抗法及阻挠执法的情形时有发生,监管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已滞后于百姓的期望,滞后于企业的要求,迫切需要应对挑战,强力改变。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列为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纳入综合治理考评,这种高领导规格、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不仅有利于铲除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也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里的违法乱象,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工商监管职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举个典型例子,今年 2 月 8 日,漯河市把卷烟打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作为漯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一场硬仗,出动特警及烟草、工商执法人员 350 人,一举摧毁了一个日产300 余万支假烟、涉案金额 3000 多万元的特大卷烟制假窝点,现场抓获制假主犯 3 人,铲除了黑恶势力 “ 保护伞 ” ,受到了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表扬。 我们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站牢人民立场,全面提升 “ 管 ” 的水平和能力。 (三)这是一次全面作风检验。 中央明确的十类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对象中,第六项 “ 在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和我们的职能高度契合,第七项 “ 操纵、经营 ‘ 黄赌 毒 ’ 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 、第八项 “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 等都涉及工商职能。 可以说,我们工商部门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一支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总体上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省局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但成效不明显。 截至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 3 条(南阳市局 2 条、洛阳市局 1 条)。 对此,省 “ 扫黑办 ” 很不满意,在前天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对我们进行了通报。 对此,省局党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梳理 出政治站位不高, “ 四个意识 ” 不强,中央精神理解不透,职责任务不清,担当意识不够,安排部署不落实,宣传发动不充分等问题。 聚焦问题,省局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 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中央督导组将于 8 月下旬对全国督导,我省是第一轮被督导的十个省市之一;省委也将于近期分成 18 个督导组对全省督导。 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按照 “ 担当创新规范提升 ” 年活动要求,树立“ 主动整改是成绩,被动整改是问题 ” 意识,敢于直面 正视、 “ 知耻而后勇 ” ,以昂扬的斗志,打起百倍的精神,以焦裕禄 “ 三股劲 ” 全面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打出声势、打出水平,以优异的成果向全省人民和中央督导组展现河南工商过硬的战斗能力和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迅速掀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 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 的总体要求和明确的十个方面的打击对象,我们工商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隐藏在市场 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报给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围绕这一职责任务,下一步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深化线索摸排。 打击 “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 ,是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的十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全面排查以上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存在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是我们工商部门参与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最主要的任务。 下一步,各级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尽快排查出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黑涉恶线索。 要按照 “ 属地监管 ” 的原则,夯实基层特别是工商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从执法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要持续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 ,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 “ 主动 ”滚动摸排和 “ 被动 ” 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利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 要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确保提供线索人员及家人相关信息安全、人身安全。 要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工商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 “ 保护伞 ”。 要强化线索摸排的工作纪律,凡是有问题但没有摸排出来的,一律视为失职渎职,等同 “ 保护伞 ” 看待。 (二)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 这次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过去开展的 “ 打黑 ” 有所不同, “ 扫黑 ” 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各级要找准发挥工商执法监管职能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扫黑除恶寓于日常监管工作之中,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业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欺诈消费等违法行 为,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件,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并解决一些职业举报人以投诉举报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不法行为。 要加强与地方 “ 扫黑办 ” 的沟通联系,从破获的黑恶案件入手,探索建立涉黑涉恶人员黑名单机制,严禁涉黑涉恶人员经商办企业,对发现有涉黑涉恶人员任职的企业,要严格资格审查,对涉黑涉恶。扫黑除恶动员会议讲话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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