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十快钱,干脆就撂着不租。 特别是有的农户在心里上存在与承包大户对立等原因,导致流转不连片,给规模经营户的防虫和机械化操作等社会化服务带来不变,以致规模经营达不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影响农户接包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二是扶植的各类经 营组织比较单一。 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流转主体大多还处于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信息等问题,对推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及水平的提升产生较大影响。 各地注重扶持较大规模的经营组织,这些大户一般都是具备能人带动,实力雄厚、观念超前,容易做大。 当地政府也想打造这些“ 高大上 ” 的工程,所以就缺乏对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适度小规模的专业户的扶持。 三是各类专业合作社众多,但有的是为了套取扶持资金,真正能为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作用却很少。 四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甚至有口头协议, 易出现矛盾纠纷,没有构建统一的流转综合服务平台。 五是当前大多数流转期短,导致粗放经营的居多,土地综合利用率不高。 有的地方政策上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与农民的发展意愿相矛盾,造成有些基本农田撂荒。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滞后。 一是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和各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撑,全市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只搞了赵家峁一个村,对于指导和引领全市不同类别的行政村的改革还有一定的局限。 目前难以出台指导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上在整体推进这项重大的基层改 革方面还没有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对全市推进试点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 特别是县(区)、乡(镇)、村无专门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专业人员,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部分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农民在进行生产经营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农补贴,导致农民小农意识,温饱即满思想比较浓厚,对改革缺乏积极性;二是农村产权价值评估难。 单位融资总量难以提高,由于农业是风险较高的行业,农村产权价值普遍偏低,同时缺乏专业的产权评估机构,价值评估难,农村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认定,必然导致产权价值低估。 三是相关法规尚不健全。 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等法人组织属于完全不同的组织类型,其法人地位尚未明确,主体地位缺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很难作为完整的市场主体参与经营竞争。 四是扶持政策有待完善。 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牵涉部门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定、劳龄界定、集体资产清查等,缺少指导性的政策体系,实际操作困难。 五是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有限。 基本以农业经营为主,这种模式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但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投入高,收益低,影响了集体经济收益。 六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滞后。 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区农村产权 交易中心还没有建立,导致农业生产要素交易不活跃,部分生产要素闲置浪费。 农业企业资金不足、抵押物较少,缺少金融机构和评估公司等中介协调机构参与,致使农业企业融资困难。 (四)土地整治工作还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我市现有未利用地 618 万亩,其中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 2xx 万亩,面积是全省最多的,但相当一部分因水资源匮乏、地处偏远、基础设施配套难、零星分散、与林地交织等因素难以利用。 真正可用作耕地占补平衡的面积约 40 万亩。 按照每年新增 5 万亩耕地的速度,只够满足 8 年的耕地占补平衡需求。 二是林地认 定存在分歧。 根据 20xx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全市林地总面积为 万亩,与林业部门统计的 万亩,相差 万亩。 全市未利用地总面积为 618 万亩,其中耕地后备资源为 万亩,与林业部门共同认定的耕地后备资源仅为 万亩。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较重。 20xx 至 20xx 年省上共下达我市新增耕地任务 万亩,易地补充耕地任务 22 万亩,并呈逐年加大的趋势。 由于我市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加之与林业部门在林地认定上的分歧、项目区群众因土地权属争议上访、阻工等因素的影响,完 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是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目前,实施项目仅完成任务 %。 五是占补平衡项目中的新补耕地连片面积过大,防护林带宽度小,防护林少,容易出现沙化。 耕地占补的质量还需提高。 对策建议 (一)切实提高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一是 20xx 年 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 广泛宣传 “ 三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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