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两证整合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五)清理相关法规文件,推动改革成果广泛认可和 应用。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国税、地税、发展改革和法制部门要对照 “ 两证整合 ” 的要求,及时清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把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同实施 “ 两证整合 ” 改革结合起来,清理、取消限制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制订、出台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 两证整合 ” 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好代码转换以及部门间信息系统衔接。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测试。 为顺利实施这项改革,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0xx 年 10 月中旬,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确定西咸新区工商局实施个体工商户 “ 两证整合 ” 业务系统试运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 11 月 1 日全面实施。 (二)协调联动。 测试前,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西咸新区工商、国税、地税、发展改革和法制等相关部门召开西咸新区个体工商户 “ 两证整合 ” 联动工作协调会,进一步 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协调系统联动及确定实施时限等,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全省实施。 20xx 年 10 月下旬,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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