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内容摘要:

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因此, “ 再监督 ” 的重点,从监督的对象来说,一是要突出抓好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 “ 一把手 ” 这个重点;二是要突出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 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 “ 三类重点人 ”。 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这 “ 三个时间节点 ” ,体现 “ 越往后执纪越严 ” 的执纪标准。 三是突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执法等职责情况进行 “ 再监督 ” ,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 “ 再监督 ”。 从监督的领域来说,要重点监督扶贫领域、项目单位、民生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市场配置不均衡、市场竞争不充分、垄断性强等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 从监督的事项来说,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如政 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扶贫资金等,确保对重点事项的有效监督。 从监督的岗位来说,要紧盯易于滋生腐败的管人、管财、管物等重要岗位和环节。 三、有监督的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 “ 三转 ” 工作,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抓认识促监督。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从 “ 不想监督 ” 变为 “ 主动监督 ” ,逐步改变领导交待什么才办什么的被动状态;进一步从 “ 盯人 ” 转为 “ 盯权 ” ,紧盯权力及其运行过程,切实把职能转到 “ 再监督 ” 上来。 纪委应重点 监督指导各单位充分认清领导班子及成员必须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 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是抓纪律促监督。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所负责单位及所属系统在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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