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动基层审计整改工作的思考内容摘要:

在审计整改过程中,经常也会碰到被审计单位因为对审计整改认识不到位,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敷衍了事,多个单位相互推诿。 可见基层审计整改的主体 ,主要还 是靠基层领导推动其整改措施的实施,想要问责相关责任人还是比较困难。 整改督办手段不硬,工作牵掣较多。 基层审计机关作为当地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从征求意见稿至审计整改整个过程中都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有时是上级的直接干预,有时是被审计单位的拖延、说情,这都会影响整改工作实效。 甚至在实际操作中当上级审计机关对基层进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当地审计机关还需要出面沟通和参与整改。 实质上基层审计机关在唱“ 独角戏 ” ,既当 “ 导演 ” ,又当 “ 演员 ” ,导致审计整改实效大打折扣。 审 计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对于审计查出的诸如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多以承诺采取制定或修订相关内控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往往强调客观原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如对于审计查出的诸如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未实行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工程已经完工,采购物品已经使用,客观上已不可能再进行整改,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范,使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再如查出基层在拆迁过程中将补偿款进拆迁工作人员私人帐户进行发放问题,审计整改检查时把资金归位冲回,而当整改检查过后又恢复原状,如此审计整 改,不仅掩盖了审计整改的本质,而且在客观上更具隐蔽性、欺骗性。 这些都造成审计 “ 屡审屡犯 ” 的主要根源,没有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发生的管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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