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亮剑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重要事项是否按规定变更、是否转借冒用证件、是否未经许可(审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进行执法检查。 (二) “ 三同时 ” 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是否依法进行设计审查、是否按经审批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是否依法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有效运行等进行执法检查。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企业是否结合实际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是否落实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是否按规定进行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 两化 ” 系统是否规范运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未改、是否存在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监察指令等进行执法检查。 (四)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企业是否继续使用《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 **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 **年)》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