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约道路助推大扶贫实施战略的意见内容摘要:

” 工程,努力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社区)干部。 对基层组织、村(居)干部、农村党员分别采取“ 星级管理 ”“ 考评管理 ”“ 积分管 理 ” 等管理方式,大力整治后进村党组织和清理 “ 三不党员 ” ,促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创新设置村民委员会领导下的村民自我管理委员会,组建 “ 十户一体 ” 联管小组,形成 “ 村委会 +‘ 自管委 ’+‘ 十户一体 ’” 三级自治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展意愿,借鉴塘约村 “ 红九条 ”“ 黑名单 ” 等村民自治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实行 “ 负面清单 ” 管理。 成立由寨老、乡贤、村干部、村民代表等为主体的老年协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开展 “ 村社一体,合股联营 ” 改 革。 “ 村社一体 ”。 按照与村支部、村委会实行 “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 的运行模式,组建村集体合作社,村集体作为合作社运行主体,负责全村土地流转、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工作。 通过基层组织为改革方向和经济性质提供决策保障,让经济组织为资源配置和市场开拓提供合理平台,推动集体所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创造新的生产关系。 健全合作社章程,完善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摸清入股资本、选准发展产业、带动农户参与、确定收益对象、协商合作事项、签订合同协议、推进项目实施、抓好验 收总结等程序,对合作社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合并、解散、清算、风险防范以及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明晰。 “ 合股联营 ”。 按照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的原则,以最大限度提高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和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为方向,鼓励农民自愿将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管理等投入村集体合作社,成为股东。 支持村集体合作社采取控制、参股等方式,与其他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进行合股联营,不断拓宽发展空间。 完善股权监督、退出机制,合作期间,农民持有的股权可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合作期满,按照市场规划,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和合作协议的情况下,由农民自主决定是否退出,集体持有股权退出方式由村民会议按 “ 一事一议 ” 确定。 “ 利益联结 ”。 坚持村民利益最大化,按照村民利润分成高于村集体和村合作社的原则,确定村集体、村合作社、村民之间的利润分成比例。 要坚持村民利益不受损,按照 “ 不需要造富翁,需要的是消灭贫穷 ” 的原则,对于发展前景好、收入比例高的领域投资,最大限度鼓励和支持村民参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限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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