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内容摘要: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 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 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 10 要依据。 医疗机构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充分发挥“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对 药品使用环节的监察功能,各医疗机构每月对所有黄牌处方进行分析、点评,存在违规行为的依规处罚并建立整改台账,作为全省“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年终考核的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 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 ,在 6 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一)建立完善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 省卫生厅进一步完善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确保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互联互通。 努力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注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加大公布、反馈和干预力度;“两网”监测点医院要按时保质保量的上报监测数据,并对本医疗机构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研判,掌握资料,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我省“两网”监测挂靠单位要定期公布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出具分析报告; 11 每季度对数据上报情况和数据准确率进行通报,督促和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合理 应用。 包括利用“阳光医药”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的 全程监控,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控制;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十三)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医疗机构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 省卫生厅根据监测和医疗机构上报情况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 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四)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12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十五)加大总结宣传力度,营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氛围。 医 疗机构要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两年多来的成效进行总结,并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 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医患沟通会、网站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群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宣教力度,提高群众合理用药意识。 营造良好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氛围。 13 五、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 医疗机构要根据省厅和市县卫生局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市县卫生局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省厅医政处,省厅将在下半年开展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省厅及市县卫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医疗机构开展督查,采取行政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 2020 年 11 月底前,各设区市卫生局将本辖区 20202020 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活动总结 报送省厅。 省厅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会议,总结 3 年活动情况,对活动中优秀单位进行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 14 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 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 , 精 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务求实效。 各设区市卫生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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