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 三 )公示公告。 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 10 天,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 (一)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中央、 省 和市 级财政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重点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 (二)派驻公办教师。 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 根据实 际情况,由 区 教育局从公办幼儿 园专业教师中挑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 教。 (三)开展师资培训。 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与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享受同等的培训政策。 (四)结对帮扶。 每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其它政策扶持。 在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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