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配的相关专业知识; 具备实训教学的课前准备、课后整理及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能力; 具备仪器设备、实训教学资料管理能力; 具备指导实训的能力,本科以上(特殊工科类大专以上)学历。 第 十 条 实训中心主任 的 聘任条件 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 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能够协助 二级学院 领导开展 实训 管理和 实训项目的开发 工作 ; 原则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并有 在校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四章 实训管理人员待遇 第十一条 实训管理员:按协议岗身份聘用; 第十二条 实训教师:根据所聘人员的技术能力,按准人事代理或以上身份聘用 ,实训教师作为任课教师上课或在所管实训室协肋实训课教师指导学生实训按如下规定另计报酬。 实训教师作为任课教师上课,其课时标准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实训 8 教师在所管实训室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训,根据技术能力及年度 考核结果按比例计算课时,比例范围为 5:12:1。 当所管实训室课时量超过 20 课时,该实训教师不能在其它地方兼课;当所管实训室课时量低于 20 课时,实训教师可在其它地方兼任一定的课时量,但不能与所管实训室按排的课时重叠,具体标准如下: 所管实训室课时量 实训教师可在其它地方兼任课时量 15~ 20 课时(含 20 课时) ≤ 4 课时 10~ 15 课时(含 15 课时) ≤ 6 课时 不足 10 课(含 10 课时) ≤ 8 课时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实训中心主任享受专业教研室主任的待遇。 第五章 实训管理人员聘任程序 第 十四 条 实训管理人员聘任程序 用 人单位根据工作 需要提出申请, 注明聘任 条件,交由 实训管理中心 审核; 实训管理中心 审核同意后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 学校审批同意后,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使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及专业技能考核,初审合格的人员集中由人事处、 实训管理中心 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织面试;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聘任。 第六章 实训管理人员 考核 9 第 十五 条 每年年底由实训管理中心、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对实训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具体办法按《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实 训 室管理 人 员考核办法 (试行) 》执行。 第七章 实训管理人员晋升程序 第十六 条 实训管理人员晋升程序 在学校统一进行人员晋升期间,各二级 学院 将符合晋升条件的 实训管理人员的晋升 报告及 相关 佐证 材料 报至实训管理中心; 实训管理中心结合日常检查考核情况,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实训管理人员报送 至人事处 ,由人事处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 第八章 实训管理人员离岗 第 十七 条 学校对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的实训管理人员作同岗降职级或转岗降职级处理,若无合适岗位或本人不愿接受转岗的,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第 十八 条 在聘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求其离开实训岗位,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工作责任心差,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批评不改正或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者; 年度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不称职”者; 任职期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学校重大损失者。 第九章 实训管理 人 员 培训 第十九条 加强对 实训管理 人 员的培训, 不断 提高 其 综合 素质。 学校 要重视培训工作, 尽可能的 给实训管理 人 员 创造 培训机会。 提倡 终身教育, 鼓励自 10 学,利用业余时间扩充 专业 知识 , 提高业务能力。 第二十一条 校实训管理中心 必须 对新上岗的 实训管理 人 员 进行岗前 培训,学习、 了解学校 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掌握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 条 各 二级学院 (部)必须定期 对实训管理 人 员进行 专业技术 培训 ,使 实训管理 人 员 能更好的胜任实训室 工作。 第二十二 条 组织培训要有 计划、有目标、有考核。 学期初由实训管理中心统一将培训计划上报至学校,审批通过后执行。 实训管理中心 将不定期对 各二级学院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经 培训后 ,在工作中 表现 突出者将 给予 奖励,并作为提职、晋升的依据。 第 十 章 附 则 第 二十四 条 本 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 二十五 条 本 办法 由实训 管理 中心负责解释。 11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实 训 室管理 人 员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调动广大实 训 室 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 训 教学质量,促进实 训 室 的 建设与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组织安排 由学 校实训管理中心、 教务处与 各二级学院(部)共同 负责实 训 管理 人 员的考核工作。 实训管理中心与二级学院(部)的考核比例为 4:6,教务处负责实训教师的教学效果考核。 二、 考核范围 专职实训员、实训教师 ,兼职实 训 室管理员 、实训中心主任 和接受继续教育深造的,或经学 校 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挂职锻炼的实 训 管理 人 员不在 此考核范围内。 三、 考核内容 实训管理员 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卫生状况、实训日志填写、设备管理、实训材料、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性、实训教学工作量 实训教师 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卫生状况、实训日志填写、设备管理、实训材料、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性、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训教学管理 四 、 考核程序 实 训 管理 人 员 年度 考核程序是: 各考核单位根据评分标准打出分数,由实训中心汇总、公示、上报学校。 12 五 、 考核等级及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不得超过总考核人数的 15%。 (一 )具备以下各项条 件为优秀 考核总分在 95 分及以上,模范遵守学 校 教学纪律 ; 完成定额工作量,及时排除教学故障 ; 实 训 设备完好率在 95%以上 ; 实 训 室管理条理性强,实 训 环境干净、整洁。 (二 )具备以下各项条件为 良好 考核总分在 85 分 ~94分之间,且能自觉遵守学院教学纪律 ; 完成定额工作量,及时排除教学故障 ; 实 训 设备完好率在 90%以上 ; 实 训 室管理有条理,实验环境干净、整洁。 (三 )具备以下各项条件者为合格 考核总分在 60 分 ~84 分之间,且能自觉遵守学院教学纪律 ; 实 训 过程未出现教学事故 (人为因素致使教学及实 训 室工作受到影响统称教学事故 ); 实 训 设备完好率在 85%以上 ; 实 训 室管理较有条理,实验环境干净、整洁。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考核总分在 59 分及以下,不能遵守学 校 教学纪律 ; 拒绝承担有关实 训任务 ,准备物资供应等任务 ; 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致使实验室出现严重事故或实验设备出现严重故障。 13 六 、 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是实 训 管理 人员身份 晋升和聘后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评选各类奖项的主要依据 ; 考核结 果为合格者,学 校 继续聘任原岗位职务,考核结果为 良好 者,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 身份待遇 ;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申报或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者 , 限期改进提高;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要求其离开实训岗位,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考核结果作为 实训管理员校 内岗位津贴与 实训教师课时 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 七、 本 考核 办法的解释权在实 训管理 中心。 14 实训管理员及实训教师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要求 考核得分 1 管理制度 ( 4 分) 实训室管理制度应健全。 每个实训室门口应张贴实训室的名称,室内有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实训室 管理制度、实训人员岗位职责、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及实训室功能说明,并张贴上墙。 缺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制度扣实验室的分 (扣完为止,每学期只需检查一次);有制度没有悬挂或悬挂不整齐、没有维护好扣管理员的分 2 劳动纪律 ( 10 分) 管理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按时开门,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离岗,履行职责。 查岗不在位或没有按时开门影响了上课的扣 2分 /次;迟到或早退扣 1分 /次; 3 卫生状况 ( 10 分) 每天上课前或实训后坚持搞卫生,地面、墙面、桌面及设备表面干净,无灰尘,墙面无蜘蛛网,垃 圾及时倒入垃圾箱,仪器设备、桌椅摆放整齐。 其一项不符合扣 1 分 /次 4 实训日志填写( 6 分) 每天上课前或实训后,要求上课老师要及时填写相关登记本,且填写工整、规范。 ( 1 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有专用的使用记录本) 登记少填 5 次以下扣 分; 610 次扣1 分; 10 次以上扣 3 分;填写不齐或书写不工整扣 1 分 /次 5 设备管理 ( 30 分) 有该实训室的设备台账,且台账书写工整、符合要求,无涂改;借用手续齐全、符合要求,账、卡、物相符。 ( 5 分) 没有建立设备台账扣 2 分;书写不整齐扣 1 分;借用手续不全扣 1 分;账 、卡、物不相符扣 1 分;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根据设备维护保养档案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有维护保养记录。 ( 10 分) 未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扣 5 分;大型设备没有按要求保养扣 3 分 /次;设备没有及时保养扣 2 分 /次;求,每学期检查一次账、卡、物是否相符,实训室有变动的,变动后要及时的抽查。 单价 1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有专门的技术档案;( 5 分) 每缺少一项技术档案扣 1 分 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 3 年之内的设备完好率≥ 98%, 3~ 5 年的设备完好率≥ 93%, 5~ 7 年的设备完 好率原则上不低于 90%。 并且管理员要想办法把故障设备维修好,保证教学实训正常进行,并按要求做好设备完好率统计。 ( 10 分) 设备故障未及时报修扣 1 分 /次,设备完好率每学期检查一次。 6 实训材料 ( 5 分) 及时做好实训材料等易耗品的入库登记及领用手续。 没有登记易耗品 3 次以上扣 1 7 安全管理 ( 10 分) 安全管理做得好,设备不用时切断电源,下班时要及时锁门、 关窗、关灯,水、电,做到无安全隐患。 设备不用时未切断电源扣 1 分;未及时关门窗扣 分;下课后未关闭电源总闸的扣 2 分 /次 8 工作主 动性 ( 5 分) 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及实训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上交统计报表和实训记录。 延迟一天交扣 分 9 实训教学工作量 ( 5 分) 教学工作量饱满(不低于 22 节 /周),且能按计划实施,圆满完成实训教学工作任务,得 5 分;教学工作量基本饱满(不低于 18 节 /周),且能按计划实施,得 4 分;虽能按计划实施,但教学工作量不饱满(不低于 12 节 /周),得 3 分。 以教务处的安排为准。 实训教师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实训计算课时的原则是:该实训室确实需要实训教师参与指导; 该实训教师具备这方面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指 导的能力。 10 实训教学管理 ( 15 分) (针对实训教师) 实训教师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训,要协助抓好学生实训教学纪律,从严抓好规范操作、安全操作。 ( 5 分) 没有按要求做的扣 分 /次 实训效果评价( 10 分) 没有按要求做的扣 分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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