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标准化管理第一册管理制度标准化内容摘要:

,每十天将工程实际消耗的材料所开出的并经施工队签认的领(发)料单进行清理,与项目部物资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财务一份,同时填制发料单交接清单,交项目部计财部签认。 ⑵材料用量的节超考核:工段技术部门每月 25 日按施工队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列出应耗物资的数量交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及工段物 资人员各一份;工段物资人员每月 25 日计算出实际消耗数量,填制月(旬)单项工程材料消耗表,并将该表报送物资设备部一份。 在考核中,为控制最终节、超提供依据。 ⑶单项工程结束后,工段物资人员对施工队的用料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按照项目部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对租用的周转材料,要合理安排使用和周转,提高使用频率。 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租赁单位,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付。 工段物资人员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向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提报物资收、发、存动态表及各种核算报表。 砂、石料管理制度 砂石料的 用料计划由技术部门提供。 提供方法与填制的表格与中铁二十四局甬台温铁路项目部施工物资管理办法相同。 砂石料的采购管理在签订供料合同之前,将信息及调查资料送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收集汇总,并在网上公布,达到信息共享。 合同的签订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牵头组织。 合同签订后送项目部计财部和供货单位各一份。 工段物资人员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公布的合格供方名单范围内进行砂石料采购、验收及日常供应管理等工作。 集中储备料、共享搅拌站的用料由工段指定专人收方,收方人员对验收数量负责。 质量验收按照合同条款,比照样品, 认真对质量进行鉴别,若发现有质量、规格、杂质成分等不符合要求的砂石料,应及时书面通知供方立即改进。 数量验收以砂、石料收方单为有价凭证, 工段物资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日清月结”的工作制度。 结算付款每月 20 日供料单位或个人,持有效的砂石料收方单到工段物资办理完整的砂石料结算审批表,并签字齐全,交项目部计财部审核付款。 严禁各工段互相抬价,互抢资源,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包死,不予调价。 在执行此文中,对执行好的工段、作业队、部门和个人,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一些不负责任、人为造成可避免的经济损 失和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工段、作业队、部门和个人,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处分。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工作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实施。 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取得业主批准准入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 . 报名单位必须提供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省部级以上级别技术部门批准的质量认证和计量认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执照。 经销单位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营销售授权证明。 企业信誉等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串通标价或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贿等不廉洁行为,招标单位 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通知期限内签订合同手续,或未办履约保证书,将被认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计划财务管理制度标准 计划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 计财部长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内资本运营等财务管理内控制及管理办法。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提出决算期项目部生产与资本经营活动的运行质量与绩效的定量分析及评价。 负责各工段之间的合作事宜及合同的谈判管理,依照合同法负责与各施工队进行劳务合同 、内部承包合同的制定、签订和管理。 负责本工程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适时提出计划修正意见报项目指挥长批准执行。 负责验工计价工作。 负责按时向业主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 对本工程各工序进行定额测定及分析,适时算出各工序定额并分析各项目定额单价。 能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指导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管理、概预算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并能准确地进行工程造价、各种统计和财务报表分析;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承包合同、成 本控制、成本核算工作。 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计划、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 负责对工程合同中劳务分包过程进行识别、控制、调查、评价选择和定期公布劳务合格供方。 按照财务法负责本工程的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 参与设计变更、索赔工作,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负责项目部工程变更设计、调概、验工计价及统计工作,根据完成工作量、验工计价和合同等及时向业主提报资金拨付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负责有关事项的信息沟通。 运用理论和实践经验, 通过项目的计划与合同有效地预测、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投资成本。 负责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1执行项目部责任成本目标的决定,负责建立成本核算体系、进行成本节超分析、考核兑现等工作。 1负责审核经济合同,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并定期分析,及时向项目指挥长汇报盈亏情况。 1负责项目合同管理。 起草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组织合同修订评审,参与检查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会计岗位职责 按《企业会计制度-建造合同》的要求核算工程收入及成本。 负责归集成本核算资料,建立和保管成本核算台帐。 对项目部各项费用支出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编制财务月快报及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负责工程营业税及附加费的申报工作。 按照财务法负责本工程的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计划工程师岗位职责 配合部长开展计划合同部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分管业务。 配合工程技术部门及各工段计划部门作好完成实物工程量的统计工作,负责季度验工计价资料的编制工作。 配合物资设备部门,作好各工段及各劳务队伍的材料消耗统计工作。 参与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计划合同有关竣工资料汇编。 积累原始资料,建立统计台帐,负责计划统计各类报表的编制工作。 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负责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负责项目部的工资单编制工作和日常费用报销工作。 根据会计人员编制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保证库存现金账实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财会机构,配备财务负责人与出纳。 银行印鉴与票据管理。 一般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票据,由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鉴应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所需银行印鉴。 银行账户。 项目部经集团公司的审批和授权,在工程所在地开立一个银行结算帐户。 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应直接拨入项目部银行结算账户(除建设单位另有要求外)。 银行存款。 除应上缴的各项经费及代垫款项外,各级单位在工程未竣工之前,原则上不得从项目部调出货币资金,确保货币资金的 合理使用、增值和安全。 项目部现金收支的各种款项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较大金额的款项收支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为保证现金安全,项目部各级财务不得存放较多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 10000 元),到银行支取或缴存现金金额超过 10000 元时,须有2 人以上同行。 财务部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 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对帐单,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有合理合法的手续,支出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的审批。 工程价款结算与清、拨款制度 对建设单位工程价款结算及请、拨款。 由项目部财务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预付款及验工计价款的结算、请款及催收工作。 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施工的,各项目分部应根据工程完工进度,按规定及时报送项目部,由项目部汇总后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请款、结算及催收工作。 拨付项目分部工程款。 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施工时,各项目分部应根据工程结算或工程进度填写《申请拨款审批表》报送项目部,财务部按审批金额拨款。 项目部不得对外提供借款和经济担保,违者将追究项目部 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责任。 财务成本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如期、按质完成,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提高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 项目部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来分析、测算、确认项目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并按时编报项目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项目部核算项目的实际总成本,其总成本的组成为施工现场发生的直接、间接支出。 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⑴人工费⑵材料费⑶机械使用费⑷其它直接费⑸间接费用。 项目部应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保证将项目资金用于生产性支出,确保施工 生产需要,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领域。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依据 ⑴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与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甬台温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 ⑵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甬台温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建铁路甬台温线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台温建指计发( 2020) 33 号)文件; ⑶局项目部与各参建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责任书及投资分劈; ⑷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 验工计价采用月份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 段办理。 ⑴月份验工计价:各参建公司所属工段在月末 25 日前,对当月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⑵末次验工计价: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25 日内,根据合同总包价,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有关征地及拆迁费用、概算内其他项目的计价办法 ⑴中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拆迁建安工程量,验工计价工作流程按第二条办理。 ⑵建设指挥部委托代办的征地及补偿费等工作,不列入验工计价。 ⑶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及三电迁改项目:根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 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分劈的总额,按照各工段的投资分劈,在不超过该金额的范围内,按实际完成比例,在月份验工计价中一并办理。 总承包风险费用和调整合同价格 ⑴总承包风险费用按工程总承包费用的比例,以风险包干费所包含的范围、内容,根据建设指挥部批复并已计价的变更设计,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后进行验工计价,总额控制在合同总价中风险包干费总额范围内。 ⑵调整合同价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中规定和费用编制办法,根据建设指挥部批复的数量及金额,按年度进行验工计价。 进度款的支付及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参照业主验工计价同期同比例进行。 验工计价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⑴验工计价单; ⑵以工程量清单分章节编制的验工计价汇总表; ⑶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验工计价表; ⑷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的已完工程数量核定表; ⑸业主已批复的变更设计汇总清单; ⑹验工计价资料以 A4 纸打印,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电子文本。 验工计价工作流程 ⑴各参建公司所属工段在每月 25日前按要求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送局项目部工程部审核。 ⑵局项目部安质部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数量予以否决,不予计价,填写验工计 价意见书,每月 25 日前汇总报局项目部工程部。 ⑶局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工程数量核定表”内各栏数量 ,并在分管项目边备注栏内明确签署意见,送项目部工程部部长签认后,报局项目部计划财务部。 ⑷局项目部计财部组织并指导各参建公司所属工段验工计价负责人编制月份或末次计价汇总表,由局项目部计划财务部审核后,送分管、主管领导审批,并将计价资料归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 ⑴无计量资料; ⑵因施工缺陷而增加的工作量; ⑶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或待处理的工程; ⑷未按时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⑸未按格式报送验工计价资料的 ; 变更索赔、清概管理制度 计财部变更索赔清概责职 ⑴项目部计财部 ①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寻找其中可索赔的项目; ②协助总工程师召开清概索赔准备工作的分阶段研讨会; ③负责协助各工段整理清概索赔资料,并按季度汇总各工段上报的清概索赔资料,存档; ④负责收集国家、省、市、铁道部、上海局及建设单位有关变更、调价、补差、清概等政策信息,负责与建指计财部保持密切联系; ⑵工段计财部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寻找其中可索赔的项目; 负责收集整理施工图及修改施工图工程数量表,并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 个别概算; 负责收集汇总已经四方签认的变更设计单及相关资料; 负责每一次台风经过,索赔防台费用及台风造成的损失费用,收集会议纪要及变更设计单。 负责收集汇总隧道弃碴场及路基取土场的临时用地的会议纪要及租地协议等相关资料; 负责收集整理路基填土购土费协议及付款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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