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⑤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东阳关中心 卫生院 控 制 院 内 感 染 各 项 卫 生 学 标 准 一、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供应室、无菌间、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 500 个 /m3,乙型链球菌不得超过 20 个 /m 3,物体表面、医务人员的手上不得超过 8 个 /cm2。 二、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症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 500 个 /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不得超过 10 个 /cm2,医务人员的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 8 个/cm2。 门诊大厅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 超过 4000 个 /m3。 三、产科病房、产房、婴儿室、儿科病房、外科病房 ,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的手,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四、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儿科病房物体表面,不得检出绿脓杆菌。 五、婴儿室、儿科病房 ,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和化脓菌。 六、凡灭菌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其他任何种类的微生物,消毒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 七、各种使用的紫外线灯强度,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 100μ 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 70μ W/cm2; 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 达到 %。 东阳关中心卫生院 院 内 感 染 监 测 登 记 报 告 制 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院内感染控制标准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报告、分析、反馈系统。 二、临床各科医师,要熟悉院内感染分类诊断标准,并不断加强有关院内感染的基础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院内感染控制的水平。 三、发现院内感染病例或暴发流行时,应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院领导每周深入科室,督促检查院内感染病例报告执行情况,将院内感染控制在 8%以内。 五、感染病例调查表,由各科住院医师填写,兼职医师、护士、专职人员负责核对,共同完成。 填写院内感染病例登记表时,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感染病例报表由兼职医师每周星期一报感染办公室。 六、感染病例的报告应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东阳关中心卫生院 院 内 感 染 监 测 制 度 一、对高危区如手术室、新生儿室、烧伤病房、产房、婴儿室、供应室无菌间、治疗室、换药室的空气细菌,每月监测一次。 二、对各个科室使用的消毒液,有效成份含量及细菌污染量,每月监测一次。 三、对各个科室使用中的紫 外线灯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对各重点病房及治疗室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的手污染细菌,每月监测一次。 五、对供应室、手术室等压力蒸汽灭菌,每锅均用化学指示剂监测,并有记录,每季度用生物指示剂监测一次。 六、对婴儿室、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的手沙门氏菌污染状况,每月监测一次。 七、对一些特殊科室如烧伤病房、新生儿室,产房的化脓菌(金葡菌、绿脓杆菌、乙型链球菌),每月监测一次。 八、对接触血、脓液的器械或物品,每月监测残留血 HBsAg。 九、对无菌物品,每季度作一次无菌检验。 十、对院内感染病例调查情况,每月汇总一次。 对无菌切口感染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并进行分析。 十一、对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空针用过双消毒情况,每月调查一次。 十二、对无菌器械消毒情况,每月调查一次。 东阳关中心卫生院 院 内 各 类 人 员 感 染 控 制 教 育 措 施 一、参加有关省市级卫生部门组织的有关院内感染的学习班,参加人员必须有院领导及专职人员参加。 二、全院性培训 (一) .各科推选一名护士长或护师,一名总住院医师或医师,担任感染监控员,由感染办公室专职人员对他们每年进行 1~ 2 次的业务指 导及培训。 (二) .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有关院内感染和消毒隔离工作的培训,每年 1~2 次。 (三) .对实习护士来院实习,要进行医院内感染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医院感染的概念,医院内感染的控制及预防,医院内感染的常见疾病及预防,消毒、隔离、灭菌等。 (四) .每年年底组织座谈会一次,请有关人员参加,由感染办公室提出院内感染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临床医生的培训 (一) .怎样填报院内感染病历调查表,减少漏报率的发生。 (二) .重点学习使用抗生素,应聘请有经验的专家、教授讲课。 (三) .指导医师掌握医院内感染的诊 断标准。 四、对护士重点培训隔离、消毒方面的有关问题。 五、对卫生员培训有关病房卫生清扫、隔离消毒的基本知识、各种消毒液的使用浓度及配制方法。 东阳关中心卫生院 消毒灭菌与隔离 制度 一、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器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特别是感染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二、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 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 用环氧乙烷灭菌或 2%戊二醛浸泡灭菌。 消毒要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三、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更 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四、 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行。 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 甲醛不宜用于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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