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法律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内容摘要:

能,实行一站式、一厅式窗口服务,打造 “ 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 ” 公共法律服务圈, 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基础性、公共性法律服务。 (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服务平台一点通。 建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网,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逐步实现区、镇、村、组四级联通,通过网络咨询、答疑、培训等形式直接服务贫困村、社区,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 (九)推进律师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 “ 一村一法律顾问 ” 全覆盖。 对全区贫困行政村,由区司法局协调,通过政府购买形式,由村委会聘任法律顾问,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开展定向式 服务。 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 (十)对全区贫困人群实施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拓展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将贫困村、社区的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三类对象, 70 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只要其申请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对农村五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的人群,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群,重度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等五类人群直 接受理申请。 (十一)整合优化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实现专线服务平台一线通。 将全省 “12348”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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