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计划内容摘要:

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二)水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效果初显 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 按照全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河长和联络员职责,坚持动 态巡河,对新宁河流域产生污染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万顺煤业(位于新宁河上游,存在排污设备未正常运转现象)、宏丰石材(位于新宁河流域,存在私设暗管、乱排污水现象)等企业污水未排、乱排造成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整改;对泰和煤矿(矿井废水超标)、永发养殖场(废水偷排)、回龙自强养牛场(选址不合理,流域有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完成全县 “ 七河一库 ” 水质监测方案,确保了水环境安全。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 2017 年 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厅字〔 2017〕2号)文件的要求,我县按照省级划定的生态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取消以前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分类管控,建立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机制。 (三)稳步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采取 “3+3” ( 3 个排查、 3 个完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其中, “3 个排查 ” :即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建筑,排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是否设有排污口及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矿山开采企业; “3个完善 ” :即 完善水源地的警示标志和地理界标,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及其配套雨水管网工程,确保达到《 2017 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该工程分为 7 个标段,第 13 标段已完工,第46 标段按工程进度要求已完成 50%,第 7 标段将于 2017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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