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长制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模式、建设成效及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 3)县编办:负责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工作。 ( 4)县文明办:负责重要生态功能区周边文明创建工作。 ( 5)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 ( 6)县财政局: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协调重要生态保护区、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等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 7)县国土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复绿工作;受理林地林木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 8)县环保局: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 组织实施生态示范创建,提升绿化工作水平。 ( 9)县交运局、县公路局:负责指导国道、省道等普通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带、林带建设,依据职责范围行使管理职能。 (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湿地保护与发展,负责指导发展林下特色种植业,并开展相 关实用技术培训。 ( 11)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管河道确权范围内宜林地段的造林绿化、防护林建设。 ( 12)县规划局:负责指导林业和城市园林重点生态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 13)县旅游局:负责指导开发森林旅游产品,提升森林旅游景观,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 协助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 四、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建立和健全各级林长制目标责任制度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构建有序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绿化空间体系,健全重要森林、湿地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森林、湿地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县、镇(园区)、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县重要的森林、湿地等生态功能区。 至 2021 年,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重要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力保护,森林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实现城乡增绿、森林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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