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三纠三促工作作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办法解决,以及行政审批中互为前置条件,要件多、环节繁、时间长,重大项目审批不开通 “ 绿色通道 ” ,投资项目不实行在线并联审批、 “ 多评合一 ”“ 联合验收 ”。 、限时办结制等形同虚设,基层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 诺制等不落实,应当提供的服务不提供,应当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者要求群众提供各类实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办事折腾群众;服务群众意识差,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符合政策的合法诉求,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 、不思进取,求稳怕乱、不愿担当,工作消极应付,对重要文件、重要事项故意拖延,影响工作落实。 (三)落实任务弄虚作假方面 、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对上级调研、检查事先踩点、模拟演练,报喜不报忧。 、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搞形式、走过场,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 “ 形象工程 ”“ 政绩工程 ”。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 “ 四个意识 ”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全县 “ 三纠三促 ” 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要举一反三,深入查纠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的问题,逐项查找、逐条梳理,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决不能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更不能文过饰非、遮遮掩掩。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形成自查报告,于 8 月 30 日前上报县纪委。 (二)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采取专项检查、定期巡察等方式,联合督查、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或巡察组,围绕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改进干部作风等 8个方面,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和监管作用,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需要问责的及时移交县纪委追究责任。 全县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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