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委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 各单位要配合扶贫移民部门,按照《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按不低于每人每年 90 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并于 6 月 1 日前启动补充保险补偿工作。 (二)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 两免四提 ”倾斜政策。 “ 两免 ” :( 1)免个人参保费;( 2)免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 四提 ” :( 1)肺癌、食道癌、胃癌等 15 种重大疾病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报销比例由 50%提高到 70%;( 2)门诊慢病报销比例由 40%提高到 50%;( 3)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 4)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三)全面实施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分类救治工作。 在继续抓好 10 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的基础上,认真按照国家的部署,全面落实 9 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乡镇卫生院要组织本院医生或村医,对农村贫困家 庭实行签约服务,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并提供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服务。 (四)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 “ 一站式 ”结算。 建立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 加快推进县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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