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联社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请求,进行依法维权,几经周折,于2020 年 5 月立案。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确定的开庭时间为 2020 年 9月 13 日,可在 2020 年 9 月 6 日,开发商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县人民法院应当回避的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炎陵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立案。 2017 年 6 月 8 日炎陵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一审已审理终结。 县供销联社胜诉,判决结果:一、限被告 **县 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日内向原告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付供销大厦(金鑫 第一都)一至三层半的房屋及地下室车位 20 个;二、限被告 **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向原告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给付过渡费。 开发商于 6 月 18日上诉至 **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社将作好法律答辩,坚决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我社及时调整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扎扎实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制订了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二是调查研究,制定脱贫工作措施。 2017 年我社脱贫攻坚的新任务是桃坑乡邺坑村,邺坑村虽是非贫困村,但是尚有22 户贫困户还未脱贫。 1 月上旬县联社党组决定,将联社机关 6 名干部与 22 户贫困户结对帮扶。 县联社党组成员带头进行了结对帮扶,工作队员多次赴邺坑村走访调研,为精准脱贫出谋划策;每对结对帮扶工作队员与村干部一道逐户制定脱贫工作措施。 三是突出整改。 为坚决贯彻 4 月 21 日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基础管理工作,县供销联社及时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传达了全县脱贫攻坚 推进会议精神,对脱贫攻坚基础管理提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接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议传达贯彻全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通报了我社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整改任务和应做的扶贫工作。 要求全体工作队员对扶贫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每个工作队员都检视了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且抓好整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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